从1月1日起开报废车辆上路将吊销驾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 10:57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车管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应当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如果不按期办理报废手续,就不能办理新车的注册登记。 本市车管部门每月都会通过报纸和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发布还有两个月即 达到报废期的车辆公告,车主可上网查询。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按期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甚至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后果将极其严重:报废车的牌证和档案将被车管所强制注销;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将被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人不仅要被处以2000元罚款,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报废车辆不按期办理注销登记,其所有人将不能办理新车的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