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安金宝) 桑塔纳车在修理部门前换轮胎时被另一辆大货车砸塌车顶。桑塔纳的车主张先生将修理部的主人告上法庭,索赔40817元。
昨天,记者从顺义法院了解到,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今年9月9日,车主张先生派人到被告李先生开办的汽车修理部给自己的桑塔纳2000轿车换轮胎。司机按照李先生的指点,将车停在了修理部门前。这时,在张先生的轿车西侧2米处,一辆东风大货车也正在换轮胎。就在李先生刚刚卸下桑塔纳轿车的轮胎时,大货车突然倒了过来,将桑塔纳轿车车顶砸塌。
张先生认为,他派人在李先生的修理部修车,便与李先生形成了修理合同关系。由于李先生的过错给自己造成损失,李先生理应赔付。张先生索赔车辆损失共40817元,同时还保留对该车性能评估后收取折损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