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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养时四脚朝天摔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9: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陈荞)商先生到汽车公司维修处给车做保养,维修人员操作不当,车从起重架上摔下受损。维修处承认负全责,并称可赔给商先生一部同样的新车,但商先生必须补给维修处一定的费用。

  12月19日,商先生开着松花江汽车到昌平区豫龙金盛汽车公司维修处去做保养。“维修人员用起重架把我的车平托到约1.5米高,一个修理员正准备到车底检查时,车突然头朝下掉下,摔了个四脚朝天。”记者从商先生当时拍的照片上看到,车的玻璃都已破碎,车身多处凹陷。商先生说,他的车是今年7月份从豫龙金盛公司购买的,此后一直在该公司做保养。车摔坏的当天,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朱伟答应赔偿一辆新车,但称要请示公司,“但第二天我到该公司,却发现车已被敲好,装上了新玻璃,还涂了新漆。”商先生认为,双方未协商好,维修处不应该把车修好。

  对此,朱经理说,汽车摔坏,维修处有责任将车修好。由于商先生的车使用已半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在将原车折旧后,商先生应按差价再补给公司一定的费用,公司即可赔给商先生一部新车,并办齐新车的全部手续。朱伟认为车只是外形受损,内部器件并无大的损坏,他提出赔偿商先生5000元损失费,并为车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但此方案被商先生否决。商先生认为车虽修好,但极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坚持要该公司赔给他一部新车。

  事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昨天,双方再次商谈,最终以商先生取回旧车,公司赔偿商先生6600元损失费,并免费提供一年保养而告终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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