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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模仿秀:借鉴不等于抄袭模仿不一定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08:57  京华时报

  借鉴不等于抄袭模仿不一定成功 汽车模仿秀面面观

  时尚即有计划的废止。这个概念在汽车设计领域同样适用。大型汽车公司5年后上市的车型,现在就已经完成研发设计工作了。他们决定着什么将流行,什么款式退出历史舞台。研发能力有限的汽车企业往往只有跟随大型汽车公司的设计思路,在设计自己汽车的时候借鉴时下流行的汽车设计元素,这便是汽车模仿秀兴起的原因之一。

  汽车设计绝非短期可为,如果仅仅借鉴某些设计元素,或许可以造就一款畅销车型。但是如果进行整车的拷贝,那拷贝车的性能、安全等方面未必能得到保证。

  借鉴型

  借鉴指的是模仿某款车局部的设计风格。经常被模仿的部位包括前灯、尾灯、前脸、尾部甚至内饰。

  奔驰E级车的前灯就被大众POLO以及起亚Opirus所模仿。当初奔驰公司以E级为先锋,率先把方头灯改为双园灯的复古设计时,人们无不惊讶,但真正认同这种设计的人却寥寥无几。可奔驰公司设计人员的态度异常坚定,逐步把这种设计完善到全系车型上。不久,大家开始接受并喜欢上这种复古式设计,并纷纷开始模仿,典型的有大众POLO和起亚Opirus。

  奔驰当代S级车型的三角形已经扩展到几乎所有车型上。同样的设计也在本田美国版雅阁Coupe和时下的热门车型福特蒙迪欧身上看到。

 

  抄袭型

  抄袭指的是一款车整车或者局部外形和较早前出现的车型几乎完全相同。

  类似的事情在日韩企业身上很常见,比如丰田的LEXUS模仿奔驰。

  河北的一家名为双环的企业最近风头甚“劲”,原因是继去年推出抄袭本田CR-V的来宝之后,又在今年广州车展期间推出一款名为CEO的车型,该车型与宝马X5非常相似。

  中华是一款由意大利设计师乔治亚罗设计的作品,但令人遗憾的是,其原配轮毂竟然和奥迪A6的轮毂一个样。

  商务部已经判定不能证明QQ抄袭了SPARK。但这两款车实在太像了。希望奇瑞能够通过吸收先进经验迅速提高,设计出消费者喜爱的真正新车型。

  成功型

  这里的成功指的是借鉴别人设计元素并形成自己的风格,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POLO的前灯,借鉴奔驰的前灯设计后,外大内小的双圆灯设计配在这款小车上显得格外精神、可爱,也受到市场的追捧。

  QQ同样很成功。意大利汽车设计师老乔治亚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称QQ“改”得比SPARK更好看,QQ的市场反应也异常出色。

  蒙迪欧模仿了奔驰S级的尾灯。由于其自身线条凌厉饱满,配上这样的尾灯非常合适,没有突兀感,市场上也算成功。

  河北双环去年利润达到2亿元人民币,靠的就是去年来宝的热卖,这算不算成功呢?

  最成功的算是韩国、日本的汽车企业。从当年的模仿、借鉴、抄袭变成今天有相当和研发能力甚至有可能引导汽车设计的潮流,算得上真正的成功。

  失败型

  失败指的是模仿别人的设计,但与自身汽车整体风格并不相配。

  与POLO比起来,起亚Opirus模仿奔驰前灯后略加改进的造型和整车风格并不贴切,给人一种生硬的抄袭感。奇瑞东方之子VolvoS80尾灯的模仿,其效果差强人意。而羚羊1300对LEXUSGS430尾灯的模仿可以说是失败了。

  捷豹s-TYPE、x-TYPE巧妙的尾部设计树立了美洲虎的新风格,然而不久之后便出现了一个冒仿者--索纳塔,有着几乎和它一模一样的尾部造型。索纳塔这次模仿并不算很成功。美洲虎车身丰满圆润,这样均匀收紧的尾部可以让它看上去灵巧很多而显得不那么臃肿。而索纳塔车身线条本身修长,不需要再这样处理,自然地过渡下来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然而索纳塔市场反应还算不错,能说它失败吗?

  F1赛车也抄袭(链接)

  F1赛车是最讲究知识产权的汽车,可它的外形设计好像没有规定不允许别人抄袭。比如法拉利2004GA装备的“鲨鱼腮”就被各个车队的赛车广泛模仿。对此,法拉利没有提出什么异议,因为其他车队这样做并没有撼动法拉利的地位。其他车队学去的只是外形,而不是车队的精髓--强大的技术实力。

  本版撰文 马麟 本版图片 张迪

  评论:支持民族品牌决不是纵容追求短期利益的抄袭

  丰田毫无疑问是广州车展上风头最大的企业,但车展结束后,能够继续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企业不是丰田,车型也不是即将国产的皇冠;而是河北一个不知名企业的双环汽车和其在车展上刚刚推出的新车CEO。

  即便是汽车记者对河北双环汽车了解也甚少,双环汽车“出名”是因本田状告其“来宝”抄袭CR-V的外形。现在,大家关注双环汽车的原因同样来自其新车CEO,这款在广州车展亮相售价10万左右的新车,不单被媒体指出外形与宝马X5酷似,而且已经引起宝马高层的重视。

  双环汽车不是国内被指抄袭的第一个企业,国内汽车自主品牌的企业几乎都有过被指模仿的历史,也不乏打官司的先例。出于自主品牌产业的考虑,应该说我们更希望国内这些模仿者能胜诉。一种理论是,在我们贡献出国内如此巨大的汽车市场后,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民族品牌,即便有一点模仿也不过分。

  不论是日本还是韩国,在汽车产业起步阶段,都有过被当时汽车强势企业的抄袭指责。这一方面是因为汽车强势企业,不希望有新的竞争者瓜分市场,进行压制;另一方面,作为汽车行业新的入门者,这些新生的汽车企业,难免要有一些技术上的借鉴。日本的汽车企业和韩国的汽车企业都迅速地成长为国际巨头,早就没有人指责他们模仿,轮到了他们指责其他企业的模仿。原因是他们没有一味地去模仿、抄袭,而是在完成了基本的资金、技术等积累后,开始投入巨大的力量进行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这为日韩汽车企业走向世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诚实地讲,我们对国内发展民族品牌的企业也抱有这样的幻想,希望他们能像日韩企业一样迅速走上正轨的发展道路--当然国内也不乏这样的企业。但更多的模仿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这样,广州车展期间,与一位自称是双环汽车高层的人士聊到本田状告“来宝”官司一事,他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他们肯定告不赢。

  从他的口气、神态,联系到CEO引起宝马关注等事件,没有迹象表明双环汽车要走出模仿,开始真正的民族品牌研发--明显是一个短期行为的心态。

  这不是一个好迹象,我们理解简单的模仿是因为支持民族品牌;但支持民族品牌决不是纵容只追求短期利益的抄袭。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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