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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恶意欠单”何时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11:42  新华网

  长春市交警支队日前开展了清查欠缴交通违章罚款的专项行动。在清查行动中,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干警发现,从2001年至2004年,长春市欠缴交通违章罚款达25次以上的驾驶员共有266名,其中欠缴罚款最多的一名驾驶员“恶意欠单”竟多达236笔,累计欠缴罚款本金以及滞纳金共计28万元。这种“恶意欠单”行为经媒体报道后,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长春市各主要街道上的电子显示屏不断提供车辆违章信息,以便驾驶员及时缴纳违章罚款。

  2004年10月末,长春市交警支队开展了清查欠缴违章罚款的专项行动。在行动中,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干警对违章信息数据库进行清理时发现,从2001年到2004年期间,长春市欠缴交通违章罚款达到25次以上的驾驶员共有266名,欠款金额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位名叫王小民的驾驶员,他欠单多达236笔,累计拖欠本金11030元,加上滞纳金共欠缴罚款28万元。

  刘建新(长春市交警支队秩序处警官):根据交警部门登记资料显示,2001年8月份王小民获得了吉林省四平市交警部门核发的大型车驾驶证,他出现的多次违章行为,分别是在驾驶两辆大型货车时发生的,这两辆货车分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和某建工有限公司。根据王小民的违章记录显示,2001年12月6日,他驾驶大货车第一次因违章鸣笛被开了罚单;次日,又因在禁行道路上行驶而被交警处罚。在接下来的日子,他甚至有一天内因超载、违反标志标线行驶、驾驶证不年审等多次被处罚的情况。一直到2003年王小民最后一次因超载而被开罚单时,他已有200多张罚单没缴纳,驾驶证已被记了284分,累计欠缴违章罚款和滞纳金共计28万元。

  王玉民(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与王小民相似,其他的265名驾驶员也多数是驾驶大货车的职业司机,他们多是外地的农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在当地考了驾驶执照后受雇于人,以此来谋生。虽然他们拖欠的违章罚款和滞纳金没有达到王小民的数额,但其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交警执法、对国家法律制裁的漠视。

  记者长春市交警支队采访的过程中,恰巧碰到了一位主动前来缴纳违章罚款和滞纳金的驾驶员,他说出了部分驾驶员拖欠违章罚款的原因。

  王延波(拖欠违章罚款的驾驶员):我是2年前给一个车主开“小解放”跑运输,一个月挣800元的工资。车主为了赚钱,就让我每次拉货的时候都要多装一些,结果常常是超载上路,但车主和我已经达成协议,如果我被交警开了罚单就由他来缴纳罚款。这样,每次我违章被交警开罚单,回来后我都把单子交给车主。直到不久前我才发现,其实车主并没有替我缴纳罚款,再想找车主也找不到了。2年的时间里我已经欠缴罚款本金900多元,加上滞纳金可能已经上万元了。因为和车主有协议,所以总感觉自己去缴纳罚款有些不甘心,但又找不到车主。随着交警清理的力度越来越大,这些日子自己压力特别大,后来想通了就干脆自己来交吧,省得日子过的不踏实。

  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干警在为驾驶员办理记分卡业务,并通过发放记分卡对驾驶证过筛子,发现有欠单情形就把证件扣下。

  栾庆文(长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中队长):实际上,这些驾驶员与车主达成的所谓代缴交通违章罚款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违章处罚只能是针对驾驶员本人,而与车主没有关系,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协议。此外,出现这些“欠单大户”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一些驾驶员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是在外地考取的驾驶证,拖欠违章罚款也抓不到他,大不了就是驾驶证作废不要了。其实这是一种认识误区,驾驶证是否作废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而他们拖欠的违章罚款也是必须要缴纳的。实际上,这些驾驶员违章罚款的本金并不多,但由于他们这种错误认识总觉得可以逃脱罚款,一拖再拖导致滞纳金累计的越来越多,最终出现巨额欠单。

  王玉民(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前几年交警部门的违章查询系统相对比较落后,是导致这些“欠单大户”出现的又一个原因。那时各地交警部门的微机系统没有实现联网,交警无法及时掌握驾驶员在不同城市的违章信息,只能是在路面上发现违章车辆才可以将其“拿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为这些驾驶员拖欠违章罚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欠单问题由来已久

  王玉民(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1995年12月25日之前,交警处理交通违章都是当场开罚单、当场收现金,一般罚款20—50元不等,那时不涉及到欠单问题。1995年12月25日之后,全国实行票款分离,交警开罚单,违章司机到银行交罚款。根据统计,1994年到1995年长春市交警支队征收违章罚款1300多万,但1995年实行票款分离后,第一年征收罚款只有780万,占应征收总数的51.2%。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各地交警部门的微机没有联网,不能对违章驾驶员及时处理。从1996年底,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加大了对拖欠违章罚款的处罚力度:对凡是超过15天不交罚款的,每月增加5元滞纳金;一名驾驶员有5张罚单以上的,拖欠6个月就撤销驾驶证。这样,我们一次查出3000多个拖欠违章罚款的驾驶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到2000年时,拖欠违章罚款驾驶员的比例由1996年的49%下降到10%左右。但这10%的人都是一些“恶意欠单”的大户,多是开大货车、出租车、中巴车的职业司机。

  据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干警介绍,随着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对这种拖欠违章罚款行为的处理更加严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长春市交警支队在清查欠缴交通违章罚款专项行动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王玉民:在这次行动中,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工作力度非常大,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一是从这些“欠单大户”中挑选出一些比较典型的、影响恶劣的驾驶员,由交警部门成立专案组来处理,以形成一个“示范效应”;二是给全支队的巡逻车都配上笔记本电脑,把拖欠违章罚款的信息输入到笔记本,在路面上“撒大网”寻找拖欠罚款的驾驶员;三是交警部门在发放记分卡时,对驾驶证“过筛子”,发现有欠单的情形就把其驾驶证扣下;四是对恶意拖欠违章罚款情节严重的,通过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同时,考虑到一些驾驶员家庭生活确实十分困难,对于他们能够主动到交警支队缴纳罚款的,可以酌情处理。

  据介绍,通过近一个月的清理,已经有很多“欠单大户”主动到交警支队缴纳违章罚款和滞纳金,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为“恶意欠单”戴上“紧箍咒”

  王玉民:这几年全国各地交通发展都非常迅速,考取驾驶证的人员大量增加,司机也已经由一种职业技能向生活技能转变。面对这种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驾驶员“恶意欠单”行为的出现。

  一位拖欠违章罚款的驾驶员主动来到长春市交警支队接受处罚

  据了解,为加大对驾驶员违章行为的管理力度,从明年起长春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为民警配备便于携带的“掌上电脑”,把执法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数据,例如车辆登记数据、年审数据、违章数据、驾驶员自然状况等都集中起来,这样交警在执法时就可以随时了解有关违章车辆和驾驶员的各种信息,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王玉民: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与之相匹配的一些技术设施也都在逐渐完善。目前,公安部正在建立全国统一违章处罚程序,建设驾驶员违章信息异地交换平台。这样,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异地司机的违章情况。随着交通部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将为那些企图拖欠违章罚款的驾驶员戴上一个“紧箍咒”,类似现在这样的“欠单大户”也将很难再出现。(完)

  新华网吉林频道 策划:周长庆 文/图:公磊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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