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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费率政策曾占据市场 中保涨价试探市场极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9:37  华夏时报

  家庭自用车保费上涨、第三者责任险限制保额、新增500元免赔额条款,以上几点似乎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11月1日调整车险费率后最主要的变化。如今的车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由于保监会全面放开财险价格,近两年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入市,车险价格节节下调。而此次中保逆市调价,究竟意欲何为?家庭自用车保费上涨2002年、2003年车市的井喷带动了车险市场的迅速发展,而汽车消费群体由单位向私人的转移也使家庭自用车成了各个保险公司争夺市场份额的主要战场。

  2003年初保监会刚刚放开车险市场价格时,中保凭借自身实力将车损险费率,特别是家庭自用车费率定在了一个较低的水平,由此稳稳地占据了国内车险市场份额第一的地位。但家庭自用车居高不下的赔付率也使中保感到了巨大的压力。虽然年初中保已经调高过一次保险价格,但今年1~9月份其理赔案件总数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8%,严峻的现实迫使中保再次调高车险费率。

  据中保公司业务员介绍,此次保费调整后,按通用车型计算,10万元家庭自用车全险保费由原来的4420元上涨到5099元,20万元家庭自用车全险保费由6792元上涨到7739元。据中保北京分公司一位业务经理介绍:“虽然此次中保调整费率使中保车险产品的价格优势减弱,但凭借良好的理赔服务及遍布全国的理赔网点,中保将产品的吸引力由价格逐步向理赔服务转移。”“此次价格调整充分考虑了出险率低的优质客户,连续投保最高可以享受50%的优惠。而对于那些连续多年出险超过一次的客户,其保费会逐年上涨,最高将涨到基准保费的200%。”抬高保险门槛,利用优质服务吸引优质客户的忠诚度可能将成为中保今后的发展方向。

  第三者责任险价格不变、限制保额5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开始实施,新交法中关于对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赔偿问题成了广大驾车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由于与新交法配套的第三者强制保险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如何平衡保费与理赔金额的问题成了保险公司的一个难题。虽然保监会在4月底临时出台政策,允许各保险公司在原费率的基础上将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上调10%,但面对巨额的赔付,各个保险公司除了涨价之外纷纷选择降低三者险承保额度,最高只承保20万限额。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以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还可以承保200元以上的三者险。此次中保调整费率并没有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据记者了解,北京各中保支公司大都只承保10万元以下的三者险。看来在第三者强制保险法出台以前,不会有保险公司冒险跨越雷池。

  免赔额条款掀起轩然大波“家庭自用车全险保费上涨除了玻璃险不再赠送以外,新增不计免赔额特约险也是一个原因。”此次中保调价后新增了免赔额条款,如不上免赔额特约险,则每次出险后车主均需承担500元的免赔额。也就是说,如果出险后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为2000元,则保险公司只承担1500元,而车主需自行承担500元。如定损价格不足500元,则保险公司不需赔付。虽然广州、深圳等南方城市的保险公司早已实施车险免赔额条款,但在全国统一实施免赔额条款中保还是首家。由于免赔条款无法获得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同,所以有车主将其称为“霸王条款”。而中消协有关领导虽然认为中保此项条款是企业顺应市场变化的自主决定,但一旦此条款被其他保险公司推广,将使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地位。由于中保在车险业中的特殊地位,在其保险条款做出重大调整时应该更加慎重,多听取一些消费者的意见。毕竟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谁能满足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谁才能最终占领市场。

  其他保险公司动向此次中保调整费率以后,记者采访了平安、太平洋、华泰等多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中保调价后,我们的保单这两天略有上升,由于中保现在私车的保费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对我们的销售有促进作用。”在谈到平安是否会出台与中保相似的免赔额政策时,这位经理说:“我们没有接到调价的通知,而且调整费率是重大决定,公司应该不会草率跟风。”而太平洋、华泰两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则表示,中保调价对他们的业务影响不大,同时短期内不会调整各自费率。

  由于根据入世协议,明年年初外资保险公司将可以正式涉足国内财险市场,而此次费率调整后,中保的产品结构更加趋近于国外车险产品,相信在车险市场老大的带动下,国内其他保险公司将会重新自我调整,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

  本报记者 李亚楠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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