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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社会:呼唤人车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9:46  中国经济时报

  时下,汽车消费正成为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十分抢眼的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良性和健康发展,购车已成为拉动内需强劲的消费热点。在国内,衣食住行一直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子少不了的事情,如今,老百姓的吃穿住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还用在“行”的方面的消费必然会逐步增加。1991年,国内汽车市场私人轿车的保有率仅占15%,2001年已超过40%,到2003年则突破了50%。从外国汽车市场发展过程来看,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时候,私家车的需求就会出现爆发性或大幅度的上升。现在国内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美元,表明中国即将进入到汽车社会。

  如何迎接汽车社会的到来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人类需求的上升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相互耦合的。20世纪初,汽车制造作为一个产业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并很快超过欧洲大陆,产量占世界的70%,成为名符其实的“车轮上的国家”;二次大战后,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经济迅速复苏,汽车产量达到世界的20%以上。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汽车业的发展是一个绕不开的课题,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汽车业变成支柱产业,正是中国经济从供给型转到需求型过程中,拉动经济发展很好的切入点。目前中国城市结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正处于加速转型之中。因此,家庭汽车消费无疑将对中国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随着中国加入WTO,尤其是宏观政策的调整,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政策的全面推行,私家车终于“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似乎是春江水暖鸭先知,都市人正最先感觉到自己在行的方面的微妙而又质的变化。按照国际惯例,如果一个国家私人用车在汽车保有总量中超过50%,年消费量超过70%,就意味着私人汽车消费时代的到来。随着汽车急剧增加,尤其是私家车大量进入到家庭后,城市交通便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人们感到道路越来越拥挤,堵车更是成了家常便饭,“人”与“车”之间的矛盾也变得格外紧张起来。机动车驾驶员抱怨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主则指责机动车侵占了他们的道路空间。一些媒体推波助澜“一边倒”批评行人交通守法意识太差,缺乏大都市市民应有的素质,有的城市还专门开展针对行人的“教你如何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少数城市甚至出台了“撞了白撞”新的交通法规,以示对违反交通规则乱闯机动车道行人的惩罚。

  应该说,在“车”与“路”的矛盾中,“人”是主体,是主动的。解决“车”与“路”的矛盾,必须发挥城市管理者的聪明才智。对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不能只看到汽车发展过快,而应看到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不足,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最终体现在如何处理好过去、未来的“人”、“车”、“路”和“环境”的关系问题上,着力构筑一个人与车和谐共处的社会,这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中国城市的今天和未来。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压力,因此,“路”和“车”应相互配套,不能相互排斥。所以,进入到汽车社会,处理好“人”与“车”之间的矛盾至关重要。

  近年来,一些城市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机动车行驶的需要,纷纷拿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开刀,缩小自行车道,甚至实行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二为一,加宽机动车道。面对这种“道路一边倒”和“道路霸权”的做法,人们只能无可奈何地发发牢骚,因为作为弱者的行人很少有“话语权”。而对于人与车矛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行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机动车驾驶员是很难有切身体味的。一些素质低下,不守规矩的司机在行驶过程中,遇有行人“挡道”时,常常会恶毒地咒骂行人:“没长眼睛,找死呀!”而当他们为抢时间开上非机动车道蛮不讲理地猛按喇叭,或当他们逼着行人停下等候或被迫绕道时……,他们却不会有丝毫的自秽心理。这种不守规矩的司机,其素质要比闯红灯的行人差得多了。

  构筑“人”与“车”和谐的社会

  从国人解决温饱需求年代算起,过去的10年,“住”的问题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人们生活需求的主旋律。现在,“行”的问题又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国人在经历完家电产品全面进入家庭的万元级消费后,正进入到一个近在咫尺的私家车消费和推广时期。汽车作为一个流动的空间与固定的住宅,形成人们相对应的两个活动空间。还这两个生活空间又是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在国内城市化加速期,家庭汽车消费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还会形成一种新的城市形态。从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看,建立一个和谐的“人”与“车”关系迫在眉睫、至关重要。

  事实上,城市交通中的斑马线是检验行人和开车者素质的一把很好的标尺。在城市道路上,行人与汽车争抢道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按照交通规则,在斑马线段,机动车应该优先让行人通过。但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机动车司机愿意主动让行人的,很多司机见到斑马线路边的行人要过马路,故意把车子开得飞快,以对行人造成一种“威慑力”,以利于自己先行得以通过。而如果行人过于“墨守成规”,不敢主动出击,则要可能等上许久也难以过马路。报载,沪上有位老太太接到女儿的电话,说做了她爱吃的菜肴请她来家吃午饭,可这位老太太在去女儿家的路上,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看着一辆辆疾驰而过的汽车,老太太不敢过马路,而路过的车辆没有一辆停下来让她过去,最终,这位老太太等了一个多小时,耽误了去女儿家吃午饭的时间,只好悻悻而归。

  在这方面,与已经进入汽车社会的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反差,也折射出国民素质的差距。有位到日本研修的同事回来讲了这样一则见闻:有一天晚上,东京下着滂沱大雨,已是凌晨1点钟了,大街上很少见到行人。此时,一位日本公务员驾驶着一辆小汽车,到一个岔路口见是红灯戛然停下,尽管当时四下行人车辆稀少,可他还是等到红灯灭绿灯亮才行驶过去。此事让我的这位同事大为感动。当我们认为岔路口可能有“电子眼”监控时,他连连摆手说,不是的,你们不知道日本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有多高。的确,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少有行人和车辆撞红灯的,因为那是一个视生命为儿戏、没有教养被人所不齿的粗鲁行为。(吴学安)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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