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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新政颁布实施 “毛毛雨”还是“及时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33  

  就在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收紧汽车贷款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制定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17日正式公布,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法规的推出,对于规

  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都将带来深远影响。

  变革及时各方均表示肯定

  此次《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是继去年10月公布有关汽车贷款公司设立和审批监管规定后的汽车金融领域里的又一重大举措。那么,新管理办法的推出会对汽车消费市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笔者为此对银行、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做了一番采访。

  银行:“门槛”未必不合理

  早在新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各大银行面对日益严重的车贷风险,已经开始采取各项措施来控制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在车市红红火火时风光无限的“零首付”早已不见了踪影。银行的车贷“门槛”一说由此产生,随着车市从第二季度起跌入前所未有的低谷,车贷的“门槛”却水涨船高,部分银行干脆停掉了车贷业务。银行也因此被有些人认为背上了拖车市后腿的“黑锅”。其实车市遭遇寒流也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银行采取措施规避风险也是自我生存的需要,此次新管理办法的颁布也是为车贷“门槛”的存在提供了政策依据。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有关专家兰小姐告诉笔者,工行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新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对工行目前进行的车贷业务影响不大。她充分肯定了新管理办法对汽车消费的积极意义,并认为目前的限制措施并不能简单地看成“门槛”,它应该是一种保证借贷双方利益的操作规范。工行在政策规定的自用车贷款首付20%的底线上仍然保持车贷金额不超过车价70%,期限不超过3年的原则,由此可见,工行早已对政策研究得很透彻了。当笔者问及个人申请车贷时是否需要房产证明时,兰小姐称这将因人而异,工行先对不同客户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如果有必要的话再要求某些客户提供房产证明。

  经销商:心里总算有了底

  车卖不动,最着急上火的就是经销商了。车贷业务受阻,无疑打击了很多想贷款买车的消费者,也打击了很多经销商本就脆弱的信心。一部分本打算贷款买普及型车的消费者放弃了,一部分本打算买贷款买中级轿车的消费者改买了普及型车,这使得中级车销售出现了明显下滑,经销商的利润也大大被削薄了。经销商非常希望能得到银行等金融行业的车贷支持。

  沪上某大众4S店的相关人士赵先生告诉笔者,目前车贷业务占到整个4S销售总量的10%左右,而前来咨询车贷手续的顾客也为数不少。银行车贷业务的不断调整也给他们的销售工作带来了难题,原先承诺的首付比例转眼间就成了顾客质问的理由。赵先生称,经销商在车贷业务中只起到中介作用,车贷的操作全都受制于银行。曾经五花八门的车贷方式让消费者形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我想怎么贷就怎么贷,现在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贷款的比例和期限,让大家都了解到什么是可以贷的,什么是没法贷的。我们与客户接触时心里也有个底,从这方面来说,新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件好事。

  消费者:我的选择更多了

  消费者在车市中绝对处于主动地位,任你风云变幻,消费者还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不买车谁也拿他没办法。面对车贷政策的诸多变数,消费者最有发言权了。

  正准备买车的肖先生告诉笔者,他本来打算贷款买车,但去各家经销商那儿一打听,觉得有些车贷宣传水分颇多,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就拿零首付来说,现在还有些商家说可以操作,其实我知道现在的新政策已经不允许这么做,而且真正购车时的购置税和车险等费用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否则车市也就不会这么低迷了。肖先生称,最近在报纸上得知一家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已经正式开展业务,近期打算去了解一下具体手续。对消费者来说,新政策还是带来了变化,现在选择车贷的余地更大了。

  变化显著新管理办法解读

  解读之一公平竞争

  新管理办法扩大了贷款人的范围,将贷款人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扩大为包括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为各种金融机构开展汽车贷款业务提供了一个完整统一的规范,不论是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资机构还是外资机构,都将在这一办法的指导下开展平等竞争。近期四大汽车巨头组建的金融公司纷纷获得车贷市场准入证就能很好地说明它带来的变革。

  解读之二疏导“源头”

  新管理办法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另外还首次明确了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也可以申请车贷。

  解读之三明确“门槛”

  在以往的车贷中,首付款往往由借贷双方自行商定,弹性很大。新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最高限额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它规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70%和50%。

  解读之四控制风险

  在车贷发展的同时,受征信体系不完善、贷款市场竞争不规范、近年来汽车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汽车贷款的风险逐渐暴露。新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汽车贷款的风险管理,要求贷款人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和汽车贷款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对汽车贷款实行分类监控以及建立汽车贷款信息交流制度。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汽车贷款业务管理,活跃汽车消费,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并以此带动和促进扩大居民消费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从上述采访中,笔者感觉到此次新政策出台带来的不是一场“毛毛雨”,而是一场“及时雨”。(作者:□文邹勇 )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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