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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差别政策吸引外商在中国建立零部件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0:28  中国汽车报

  “利用关税的差别政策来吸引外商在中国建立零部件基地,建立研发基地,这是整车特征管理办法最基本的想法。就是说你进口的零部件总成多,多到一定程度,就按整车纳税;如果进口的少,就按零部件纳税。那么,进口零部件的多少,反映的是在中国国内开发生产零部件的多少。” 整车特征管理办法的一位创始人这样告诉记者,但他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

  其实,这一管理办法的酝酿与中国加入WTO组织有关。这位人士说,“WTO组织在谈判时明确表示,国产化政策不符合WTO原则,要取消。当时,在吕福源部长的指示下,汽车行业已成立了应对WTO小组,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大家就想,怎么才能继续发挥国产化对汽车工业的推动作用,这是我们当初最主要的指导思想。”

  确实如此,国产化政策对汽车工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如果没有前十年的国产化政策,就没有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今天的基础。国产化这十年,国家相当于给企业让利了150亿元。实际上,我们的开发水平也好,技术高低也好,缩短与国外的差距也好,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的开发能力弱,但最根本的是零部件基础弱。现在的奇瑞、吉利、长城如果没有当初十年形成的零部件基础,不可能有现在的规模。但加入WTO,不允许有国产化强制限制手段怎么办?“用经济的手段,用市场的手段来调控这种资源,这就是我们的初衷。我们专门咨询了WTO总部,结果是,只要政策中所有的进口环节一致,就不违反WTO的公平贸易原则。所以,我们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将各大总成(系统)中的关键件分拆,你在国内生产的关键件越多,你所交的关税越低。如果你愿意在中国散件组装,政府也不管你,你交高关税就行。按当时的设想,促使外商在中国建立总成生产基地,又用总成带动其配套体系,这样一级级地带动。而且车身必须在国内生产,让外商觉得进口散件组装不划算。”这位人士给我们描述了整车特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也许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我们在新的汽车产业政策中的准入管理章节第二十条中看到:“不得用进口汽车和进口车身组装汽车替代自产产品进行认证,禁止非法拼装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市场。”这是政府在用强制限制手段遏止企业散件组装的行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界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条款与整车特征管理办法配套使用,构成了非贸易性的技术壁垒。也许这些政策的出台会延缓外商在中国投入新车型的生产时间,但进入门槛的提高,却利于外商在中国建立研发基地和零部件基地。从某个角度说,外商拿新车型来,中国是要付转让费的,如果不对进口车身进行限制,任其散件进来进行组装,那么以后中国汽车的命运比组装厂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对车身组装的限制,使外商在考虑引进新产品时,必须要考虑车身模具的引进,和车身冲压、焊装所带来的时间成本。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抢市场,你想快,不把车身焊装在一块儿,你就不能进行认证,这样你的车就卖不出去。逼使你加大对现有车型的改造和研发。中国人整车吃不动,就从单个的技术学起。如果车的更新速度太快,实际上不利于消化吸收。就像人吃饭一样,吃得太快会引起消化不良。这就是政府的良苦用心。

  实际上,政府在这方面,还有另一层含义。对真正在中国做长期战略投资的外商以回报。“外商非常重视整车特征管理办法的出台。丰田早在该办法讨论初期,生怕错过一稿,通用、大众甚至在第二 、第三稿时,就已经按这一模式考虑战略布点了。”该人士透露。

  其实,我们已经看到了在这方面的效果。近日,德国大众与一汽集团的第三个合资企业———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在长春正式奠基。在新公司中,大众和一汽集团分别持股60%和40%,将生产大众集团最新一代A级车平台———PQ35的关键部件。据悉,在此之前,通用的墨菲就曾邀请政府官员谈论整车特征的事,问为什么不赶紧出台这一细则。

  这反映出,有实力的外商,在中国已经投入了巨资,是很欢迎这些政策的。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战略布点,与晚来的竞争者相比,有明显的当地资源优势。

  据这位创始人介绍,当时在设计整车特征政策时,还有一政策与之相配套,即鼓励汽车企业业研发的政策,重点解决汽车的适应性开发技术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解决整车企业对部分零部件的自主认可权问题。

  “提升国内汽车的研发能力,毕竟不能用口号喊出来。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还未形成的情况下,不给政策,不给经济上的好处,提升研发能力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开发有两个问题:一是投入很大,二是它有一点公用产品的性质。就是说,一个企业开发出一个产品,甚至有些工艺呀,生产方式呀,,很快会被其他竞争对手学去。在这种情况下,拿巨资搞研发,企业本身是要受损失的。而且失败了,又没人给补贴。所以,这一政策是起到一个鼓励的作用。”

  据悉,发改委正牵头制定这一政策。(陈静仪 张彦武)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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