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针对公务人员交通违法出台严厉措施
本报讯 丰台区监察局、区人事局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区属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通知》,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区属国家工作人员将采取直至辞退的严厉措施。
在这个通知中规定,对区属国家工作人员发生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丰台交通支队要严格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抄告区监察局。区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交通违法情节和事故情况,对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行政告诫、辞退以及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依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严格查处区属国家工作人员发生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高杉 王云林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