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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投资放行 新政策遭遇意外冷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9:18  中国经营报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停车场所用地政策和投资鼓励政策,鼓励个人、集体、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本次新汽车产业政策第七十条中对停车场投资建设问题给予特别放行。

  本应是政府、投资人皆大欢喜的事情,结果却是叫好不叫座。

  由于过去只是依靠公共停车场和小区物业建配套停车场,城市停车场建设欠账已久。以北京为例,机动车保有辆已达200多万辆,但在政府备案有停车位的只有35万辆,剩下170多万辆车尚无“立锥之处”,所以此次放行无异于在空当市场中设下一条明渠。

  然而有意投资者如今都出言谨慎:各地尚未出台新政的实施细则,此刻当以静制动、观察为上。

  观望

  “新政策出台对我们停车场经营影响不大。”北京三大停车公司之一的金地停车公司总经理刘举表示:“以前一直没有明确提过鼓励各种资本参与建设停车场,现在新政策有了明确提法,是个好事。但政策还是不够具体,有很多事还不甚明朗。世界各国几乎都有专门的停车场或停车楼法案,而我们国家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只有地方上的管理规定而已。”在西安,易泊停车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女士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我们还在等待和研究,觉得政策还缺少细节,该如何实施,国家将用什么样方式来管理都没有具体的东西出来。”

  其实,早在2001年5月,北京市政府就发布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将给予其优惠政策,同时,北京市规划了260多个停车场的建设。由于这些政策的实施细则未能出台,所以投资者只能观望。去年,又有消息传出北京市将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停车场,但后来却又没了下文。如今对于新政策如何实施北京市交通委仍含糊其词,一位官员称,由于新政策刚刚发布不到半个月,各项准备工作不可能这么快就展开,所以不会马上出台具体细则。

  有趣的是,青岛市去年曾出台过有关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或利用空闲场地开办公共停车场,谁投资谁受益。然而,后来只有寥寥数家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中多数是出于无奈(因为小区居民需要停车泊位,所以物业公司不得不申请)。究其原因,一是当初青岛市为日后停车场的修建预留空间太少,许多地方地面之上已无空间再建停车场。二是修建停车场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而停车场收费价格较低,造成人们不愿投资。

  瓶颈

  现在来看,什么样的资本进入这个市场已不是问题的关键,经营者关心的是国家给出什么政策让经营者的投资有回报、能赢利。

  “法国Wincy公司曾经有意投资中国停车场建设,但进行市场调查后他们认为中国的政策让他们无法收回投资。现在看来,情况还是没有多少改善。”北京第一家外资独资的阳光顺达停车公司总监助理王小姐告诉记者。据其介绍,2002年北京曾经有一家合资企业投资数千万元在寸土寸金的王府井建了现代化停车楼,但终因入不敷出,最终铩羽而归。

  “国家对停车价格的管理造成了行业瓶颈。”王小姐手指新政策相关内容向记者解释。新政策第七十条规定:“鼓励个人、集体、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但同时在第六十四条中又规定:“机动车停放等使用垄断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实施”。“如果价格不能随市场而定,我们如何保证收回投资。建一个专业的停车场或停车楼投资需要上千万,按目前一个车位一小时只能收2元钱计算,至少要用几十年甚至过百年才能收回投资,这还不算我们平时的运营费用。这个矛盾在目前的政策中并没有得到解决。”王小姐如是抱怨着。

  与阳光顺达有同感的还有北京金地停车公司,“北京是世界上停车收费价格最低的大城市”,刘举认为停车收费价格早应该调整了,“很多国家把停车收费当作治理交通的手段,在繁华地段采用分时段、分地段收费方式,从而调节城市交通紧张状况”。

  而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停车场收费价格仍采取统一定价原则,除了在少数繁华地段每小时每车位收费6元、5元外,其他地段一般在2元。刘举认为,“我们现行的停车价格政策并不能随行就市,而是一刀切。目前很多占道停车的收费比正规停车收费还低,这就很不正常。”

  多头

  停车场需要地皮,而土地使用政策正是摆在停车场管理公司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位停车场公司的老总向记者大倒苦水:“我们希望国家明确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对土地使用的政策。停车场建设不同于房地产行业,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投资回报周期相当长,通常要几十年才能实现赢利,如果套用房地产政策就不很合适。”

  “一些本应是绿地的地方已经变成私停、滥放车辆的‘野停车场’,但当我们要去申请征地建设停车场时,却会冒出一大堆婆婆来管你,园林局、规划局、市政管委、房管局,甚至街道办都来了,他们会说这儿是绿地,你不能随便建停车场。而当出现各部门利益冲突或扯皮的时候,却又没有什么部门能站出来一揽子帮我们解决问题。”停车场公司人士抱怨:“其实,很多城市的绿地下面就是停车场。北京也有大量的地下人防工事闲置不用,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建停车场,但不知为什么,这个事协调起来也很困难。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缺乏停车场用地的明确法规。”

  业内人士指出,土地政策僵化、要协调的各方利益太多,这其实也让交通部门为难,毕竟建停车设施需要土地。这也许是停车场优惠政策及细节未能迟迟出台的主要原因。

  国外的停车场管理模式

  由于西方国家城市停车问题出现较早,已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停车场法规体系。日本有停车场法,其相关内容包括:拥有汽车者必须提供汽车保管场所的证明文件,方可申请牌照;自备车位必须在工作单位或住所500米~2000米的范围之内;推行分阶段实施“自备车位”的政策等。此外,有的国家或地区对违章停车都规定了明确的处罚办法和高额罚金。

  另外,国外对停车场建设及运营实行优惠政策。停车场的兴建和运营费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投资、停车场收费、违章处罚收入、汽车燃料使用费部分收入、金融机构贷款、民间投资等。有的国家政府为了短期获得足够的资金投入停车设施建设,还采用了发行债券的方式。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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