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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开摩托只身追肇事逃逸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10:3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宋泽宇) “司机下车看到两个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转身上车就跑了!”日前,房山区琉璃河镇二街村村民郭先生,被肇事司机的恶行所激怒,深夜只身一人骑着摩托车追回了肇事逃逸的大货车。昨天,记者从房山交通支队事故科了解到,警方将给予郭先生现金奖励。

  6月9日晚10时,房山区京保路琉璃河段三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货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猛烈相撞,小货车司机头部受伤,驾驶室内两名乘车人摔出车外受重伤,大货车肇事逃逸。事故发生时,郭先生正在路口附近的一个商店前与朋友聊天,距离现场30米左右。

  “路灯全亮着,现场看得特别清楚,小货车上摔出的两个人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司机满脸是血,从车上下来脚步踉跄,看来伤得不轻……”郭先生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大货车司机下车走到车后,看到两个人趴在路上,他可能认为人‘够呛’,转身上车就向北逃跑了。”肇事司机这一举动激怒了郭先生,“肇事逃逸的司机太可恨了,出了事故伤了人,不但不救还转头就跑。人要是死了,死者的家人上哪去讨个公道呀!”郭先生立刻骑着自己停在旁边的摩托车追过去了。

  “我一边追一边喊‘停车’,这时路上一个骑摩托车的过路人也跟我一起追。”由于大货车也撞坏了,跑不快,郭先生向北追一公里就超过了肇事车,把它拦在路边。“司机下车竟气势汹汹地问我‘干什么’。我说‘你出了事故,人都撞死了,你怎么跑了?’对方竟然矢口否认:‘我没撞人,别人也没撞我!’”听了这句话,郭先生更加愤怒了,他交代那个一起追赶的过路人,看着大货车,自己就急忙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请民警来处理案件。

  郭先生后来才知道,与他聊天的一个朋友怕他一个人去出事,开着一辆小客车也跟在后面追,并在郭先生报警时把肇事车带回了事故现场。“当时看见这一幕的没别人了,我们不追,肇事车也许就跑掉了。”

  当记者问郭先生“哪来的勇气一个人追肇事车”时,他说:“肇事逃逸太可耻了,我做的是正义的事,稍微有点良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像我一样。”

  与郭先生的热心和责任感相反,肇事的河北籍大货车司机刘春河,在解释他为什么逃跑时说:“我下车看了看我的车没事,就继续开车走了。”

  据了解,目前,包括小货车司机在内的3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此案仍在审理中,警方初步认定,肇事逃逸的大货车司机刘春河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春河将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惩,而见义勇为、只身追逃的郭先生将受到警方奖励。

  记者手记

  据记者了解,在刘春河回到现场后,许多得知事情真相的围观群众非常气愤,并且有人打了肇事司机。司机弃车再次逃跑,两天后到房山交通队投案。

  刘春河肇事逃逸固然是违法的,他的恶行也的确令人气愤,但需要提醒的是,能制裁他的只有法律,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权对他进行殴打或人身攻击,否则我们也就成违法者了,更何况打他还会给他提供更充足的逃逸“理由”呢?

  相关链接

  交管局去年发放追逃奖励1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北京市交管局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关于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2002年6月4日又提高了奖励标准,除现金奖励外,还可消除举报人的驾驶员违章积分。

  具体奖励标准是:对侦破一般逃逸案件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500至1000元奖励;对侦破重、特大逃逸案件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2000至3000元奖励,侦破特殊重大逃逸案件的,还可给予重奖;对持有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功人员,可消除档案内现有的交通违章积分。

  据事故处统计,2003年,市交管部门共奖励了60名举报人,奖励金额共16.3万元,2名持本市驾驶证的举报人的违章积分被消除。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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