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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车卡”将要定乾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15:28  中国汽车报

  本报对赣州威尔仕标准型奇瑞改豪华型卖进行报道后,威尔仕的总经理曾宇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重要的证据———“交车卡”,他说“不到万不得已或者上法庭,我们不愿意出示这份证据。”

  威尔仕经理:

  “管九龙的出发点不对”

  记者看到这份传真过来的“交车卡”上,清楚地记载着车辆的型号为标准型,用户档案属名栏中签有管九龙的名字。“管九龙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所以给我打电话道歉,我很难接受,因为他歪曲事实,给企业带来了太大伤害。”曾宇认为,一切都是管九龙捏造的。

  “管九龙为什么突然态度转变道歉了?”

  “主要是他当初的出发点不对。因为被公司解雇的罗先生,一直对公司有意见,正巧又碰上了管九龙,他们一商量,希望用这种方法弄点钱。事实上,管九龙买车时知道是标准型加装配置的,因为当时店里有标准型、豪华型和加装配置后的这款车。”曾宇说,管九龙买的那款车是他们2月份搞活动(买标准型送三项配置:真皮座椅、单碟CD、桃木内饰)时剩下的,他们也在报纸上登过广告,管九龙是在明知的情况下,自己选择的。

  “其他车主的情况怎么解释?”

  “赣B15977车主说他花了13.7万元买车,事实上他花了12.68万元,这个价格包括购置税、保险、上牌等费用。之所以他也愤愤不平,是因为心理作用。他觉得自己花钱比别人多,就错误地认为威尔仕该赚的钱赚了,不该赚的还赚,心里极不平衡,这时又正巧碰上了管九龙,结果也以为自己被骗了。我已经跟他通电话了,他承认自己记错了。”记者与赣B15977车主核实,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记错,就是13.7万元。”

  “能说说2002年3月,厂家回访时发现的花豪华车价格,买了加装配置的标准型车的事儿吗?那位车主告诉我威尔仕退钱给他了。”

  “不是这样的,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不过奇瑞厂对整件事情都很了解。”

  威尔仕员工:

  “管九龙欺骗了你们”

  “管九龙欺骗了你们,我是原威尔仕员工王华明。”管九龙买车时,到店里来过三五次,开始要买10.58万元的标准型,后来看到我们有一款搞活动时剩下的车,就决定买那个。我告诉你,他买那款车的目的,买车后如果自己加装配置,就要一次花5000多元,他没有那么多钱,因为本身他就是贷款购车,但是他要买这款车,加装的配置记入成本,5000多元他都可以贷款了。

  “你的意思,管九龙买车前就知道是改装过的?”

  “对,店里豪华型和标准型都有,很容易区分。现在他这样闹,我估计是出于两个原因。”王先生比较善于猜测:“一是他现在在东莞的生意失败了,还不了银行贷款;再就是刚好碰上我们公司开除的员工罗先生。”两个同记者联系的威尔仕人,都提到了罗先生。

  “他不按时完成工作,迟到、早退、工作时常常刁难顾客。我们批评他,他就顶撞,考虑到他是个老同志,公司就一直迁就他。我认为这都是因为他家有些特殊状况……”说到这,王先生开始介绍起罗先生家的私事,什么他的儿子、他的品行、他的经济状况、他偷了公司东西等,倒是有点人身攻击的味道。按照王先生的说法,公司最后开除了罗先生,罗先生也就开始打击报复了。凑巧的是,“走投无路”的罗先生就碰上了“还不起银行贷款”的管九龙,小题也就做大了。

  一个凑巧是管九龙碰上了赣B15977车主,一个凑巧是罗先生遇到了管九龙,而这三个“愤愤”的人物,都出现在本报的报道上。凑巧的事情还有,当记者再次问起厂家回访时发现的那位车主时,王先生也因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

  记者再次追问其他车主有没有这种情况,王先生有点语无伦次:“我只知道赣B15977车主没有花那么多钱,车的情况我不清楚……应该不是改装的,销售员卖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记者有些疑惑:“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人,还有别人买过改装的车吗?”

  “不清楚……只有管九龙一个人的车是这样的,我在报纸上看到了管九龙,我们今天只说管九龙……”

  “我想知道其他人有没有买过这种车?”

  “反正管九龙将没有的事,说成有的事了,至于其他的人,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你应当听听我们的说法,不要被他们蒙骗……”

  “据我了解,还有车主有这种情况。”

  “他们都是被管九龙煽动、挑拨的,管九龙联合他们找你们,我们会对管九龙采取相应的手段对付他……”

  “我调查的人并不认识管九龙。”

  “……我们是被诬陷的……一个企业就这样关掉了……好吧……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电话挂断了。想说的,王先生都说了,记者想知道的,他却避而不谈。

  对于他们对罗先生的评价,记者不想多做说明,工商局的确已经根据罗先生的举报处罚过威尔仕。

  管九龙:

  “不记得签了‘交车卡’”

  对威尔仕出示的证据,管九龙也糊涂了,他说买车时签了很多字,但都是在办理贷款的公司签的,不记得签过“交车卡”。

  律师:

  “交车卡的真伪,决定本案的命运”

  对半路杀出的“交车卡”,管九龙的律师认为,如果管九龙确实在“交车卡”上签过字,这个官司就没有胜算了,反之,还可以继续进行,但这要通过司法鉴定。

  “如果没有‘交车卡’,管九龙说他买车时不知情,但威尔仕说告知了,口头上的承诺怎样证实?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怎样寻求一个出路呢?”

  “从价格上考虑,大家都拿不出证据证明,就要看汽车厂是否生产这款车,该车的价格接近那个(豪华型和标准型)价格,这是一个出路。但是,如果一方能够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对方知情,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威尔仕的‘交车卡’上如果是管九龙的签字,就说明管九龙买车时是知情的。”

  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有棘手的地方:“汽车出厂的状况,国家现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对汽车在销售环节的规定就很少了,一般都是汽车厂对经销商有一定的约束,但这种约束力又没有上升到国家的法律上,所以约束力不是特别强,消费者这方面的权益不太容易保护。”

  “我国《消法》不适用上述情况吗?”

  “以旧充新、报废车改装卖、改变车身颜色、尺寸等隐瞒事实的行为适用《消法》,但对经销商不能改变内部装饰没有任何规定,有些车主喜欢汽车装饰,买车后也会加装配置装饰车辆,所以感觉上汽车装饰和法律搭不上边。”李立铎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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