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荣欣) 无照驾驶“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再次肇事。司机柳某日前被朝阳交通支队依法分别裁决,最后合并执行处罚3000元,行政拘留30天。
今年5月16日8时许,在北京务工的女子蒋某上班路上被一辆逆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剐倒,顿时血流满面。摩托车司机柳某见事不好,将车上乘客甩下就跑,在逃跑过程中,又撞了一车,等他企图再次逃跑时,被群众当场抓获。
朝阳交通支队依法认定柳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根据规定,分别对柳某给予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最后合并执行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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