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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大盗车团伙今被判刑 疯狂盗窃豪华车52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 18: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北京两个特大盗车团伙用自配钥匙连续盗窃本田、凌志等豪华车共计52辆,价值1348.11万元,作案地点跨越四省九市,而共同的销赃者将两个团伙联系在一起。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对这两个盗车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程长青、刘青松、代光辉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蓝勇辉、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7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32岁、只有初中文化的蓝勇辉所在的十人盗车团伙(其余9人已另案处理)从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间,由蓝勇辉单独或结伙盗车19辆,其中凌志牌400型小客车10辆,本田牌小客车8辆,云岗王小客车1辆,价值共计626.65万元。作案地远达广州、珠海等四省九市。偷得车后,蓝勇辉将赃车卖给本市一汽车维修中心个体经营者经过改车架号、机器号后再销赃。

  另一个5人盗窃团伙的两名主犯刘青松、程长青都是20来岁的青年。原来是徐某的修车伙计。徐某“教导”他们,与其每个月拿那么少的工资,不如偷车来钱快,然后教给他们如何自配钥匙盗车,偷来的车交给徐某自己来处理,徐某答应每辆车付给他们2.5万到3万元的辛苦费。于是此后的一年间,程长青、刘青松单独或联手代光辉、曾祥蒂盗窃本田等豪华轿车33辆,这些轿车都交给徐某,徐某付给他们每辆不足3万元的辛苦费后,再伪造手续,以低价销往全国各地。

  2003年5月,蓝勇辉因有吸毒嫌疑被民警抓获,在审讯过程中,蓝勇辉交待了盗车并交给徐某销赃的事。民警随即将徐某抓获后,徐又交待曾收程长青、刘青松的赃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两个犯罪团伙的11名成员全部抓获。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蓝勇辉、程长青、刘青松、代光辉、曾祥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或单独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徐某与他人约定并提供作案工具,指使他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的赃物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销售赃物罪。鉴于蓝勇辉具有自首情节;徐某具有坦白大部分犯罪及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依法均应从轻处罚。孙莹范红萍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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