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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实施 注重保护行人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 10:40  沈阳晚报

  4月23日,记者在沈阳市交警支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加注重了以人为本,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中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它不仅系统地规范了道路交通管理的内容,而且出台了新的规定:

  道路交通通行

  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保证专用车道的作用和通行优先,有利于公共交通的发展。规范遇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即机动车遇有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在本车道内停车等候。

  保护行人通行

  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保护在无交通信号的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交通事故处理

  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的救治义务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损害赔偿事宜,不应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值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

  交通事故的民事

  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罚款处罚标准

  对一般违反道路交通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将提高额度。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20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载,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上述牌证、标志的,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驾驶,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无牌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道路事故赔偿和救助

  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目的和意义是;用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同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施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社会稳定。

  本报记者常成钢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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