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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车脾气” 莽司机被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 09:51  北京晨报

  晨报讯 (首席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邵微微) 记者日前从西城区法院获悉,去年一年,西城区法院就审结因“车脾气”造成的马路犯罪21起,25名有“车脾气”的司机被判刑。

  今年38岁的俞师傅就是其中之一。去年9月5日下午5点,俞师傅开车行驶在西直门二环主路上。当时正逢交通高峰期,路比较堵,俞师傅心里着急。突然,他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了刮蹭。心情不好的俞师傅就跟对方司机吵了起来。吵到激烈时,俞师傅从车上拿出排挡锁挥手向对方司机打去,将对方眼部打成轻伤。后来,俞师傅被西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接受法庭审判时,俞师傅对自己发“车脾气”造成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

  西城区法院刑庭审理多起类似案件的左海东法官说,随着有车人的增多,因“车脾气”造成的马路犯罪也在增多。“车脾气”主要表现为开斗气车,因为被他人别了一下就在路上互相别来别去,为抢停车位各不相让,为了一点小刮蹭就动手动脚等,其中还有一些是开豪华车的车主与普通车车主互相较劲。

  左海东说,因“车脾气”造成犯罪主要是伤害和妨碍公务,这些人以私家车主和出租车司机为多。出租车司机有车脾气,主要是出于拉活的经济利益,而许多私家车主就是要调整自己的开车心态。

  据了解,造成“车脾气”主要是因为社会节奏加快,人们的心理压力增大,碰上路上堵车就发脾气。另外,有人在工作单位、在社会上或者在家里受了委屈,在开车时就变成“车脾气”,开车过程中碰上任何一点冲突都可能成为“引爆”的导火线。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就会使行为迅速升级,做出令人后悔甚至终身遗憾的举动,结果由普通的交通纠纷转化为治安或刑事犯罪。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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