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史先生本想利用假期到海南旅游放松一下,没想到在随旅游团出游时,却遇到车祸,引发一起官司。日前,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他各项经济损失5.6万余元。
原告史先生于2月份参加被告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5日游。没想到刚到海南的第二天,因司机违章操作,史先生乘坐的大客车从桥上坠入河中,史先生当场受伤造成残疾。史先生出院后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伤残补助费、损坏的财物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东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旅行社赔偿原告伤残补助3806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误工费6000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物品折旧后的损失费10300元。
程婕/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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