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哪些情况可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 17:17  北京晚报

  吴先生问:我是一名新取得驾照的司机,我看到二环路、三环路上画有“紧急停车带”,我理解,是否在驾驶中,发生了所有紧急情况,就允许在“紧急停车带”停车,请解释一下哪些属于“紧急”情况。

  答:在本市二环路、三环路设置紧急停车带,是参照高速公路的车道划分,保证环路交通畅通,减少事故车、故障车的干扰而设计的。所谓“紧急停车带”,就是为“紧急情况”而备用的。那么,紧急情况有哪些呢?

  根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99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二环路三环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属于紧急情况,允许机动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

  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

  3.交警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其他的一般情况,就不允许在“紧急停车带”停车了,当然,极特殊情况仍然例外,如驾驶员突发紧急病症等。

  这里还有三点需要提示:

  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紧急停车带”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第二,事故处理完毕或故障排除后,在驶入车行道时,不得妨碍车行道上的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紧急停车带”是供紧急停车之用的,不能用来通行。凡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的,都属违章行为。交通民警对这种违章,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编辑:赵广喜)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车友新闻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