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桂) 山西宝鼎公司认为,丰田投资公司泄露募集经销商的考题,致使该公司在申请成为丰田山西经销店的过程中落选。该公司于是将丰田投资公司及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75万余元。昨天,双方在朝阳法院进行了第一次证据交换。
宝鼎公司诉称:2001年下半年起,天津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和丰田投资公司向该公司发出募集《天津丰田经销店启事》及相关申请资料和申请表格等。该公司立即按照募集启事考察市场、租赁土地、培训人员等。
去年3月4日,宝鼎公司被丰田选中为经销商候选人。7月30日和9月9日,丰田投资公司两次派员前往太原对宝鼎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2003年9月,定鼎公司从媒体上得知,丰田投资公司在一汽丰田网点开发过程中有“考题泄露”行为,而该考题是申请公司能否入选的一个关键因素。
宝鼎公司认为,丰田投资公司应依法承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责任,故要求法院判决丰田投资公司及丰田投资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75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进行第一次证据交换。宝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35份证据材料及6位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丰田投资公司向法院提交了19份证据材料及1位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包括媒体关于泄露考题的报道失实、被选中公司的企业实力等,并将被选中公司和宝鼎公司的实力作了全方位的对比,认为宝鼎公司未被选中,是因其实力有限所致,与考题泄露与否无关。
经过第一次证据交换,由于案件复杂,需要举证的材料较多,双方均提出延长举证时间的请求。据悉,双方还将进行第二次证据交换,法院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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