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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窗口单位应建停车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10:43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马宁

  李少华委员提出管理机动车停放意见———

  本报讯 “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应该自建立体停车楼停放内部车辆;公车夜间应该尽量停放在单位,减少占用社会停车资源。”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北京三替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少华委员经过深入调研后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出了上述意见。

  李少华说,目前我市私人拥有机动车超过100万辆,专家预测,未来几年,汽车的发展速度将会以30%的速度增长。而目前全市只有60万个停车泊位,城八区内每天约有20万辆机动车无处停放。由此引发出乱停乱放、丢车盗车、堵塞道路、扰民等一系列不安定因素,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李少华委员提出了两点建议:“首先,从目前的现状看,一些政府窗口单位,如委、办、局以及一些服务性部门如医疗单位,在上班之前,院内、门前停车位或门口道路两侧就均已被本单位公车或本单位职工的私车挤占,使前来办事、就诊人员的车辆无处停放,造成停车难。政府窗口单位、服务性行业部门应自建立体停车楼,合理停放内部车辆,让出公共停车场地为社会服务。市工商局已在院内自建了立体停车楼。”

  “其次,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开发停车场资源,加强夜间车辆停放管理。比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车要尽可能留在单位,减少在社会上的停放时间;公园、环路、立交桥、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以及一些市级单位内部等,均可开发作为夜间停车场地;各区、街道也应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由各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对所辖各街道的社区做好平面停车规划。”李少华委员还表示,解决本市停车难问题应该用市场化行为经营和管理,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安排特困、大龄失业人员为主体。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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