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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个章 车主过户要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10: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家耀)买车时经销商少给盖了一个章,过户时车主被告知必须交纳500元的罚款。由于经销商拒绝为此负责,李女士的捷达车一直无法过户。

  据李女士介绍,2002年12月22日,她在北京运通博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捷达车,当时经销商盖了4个章。2003年底,李女士想要转让捷达车,却被工商部门告知,少盖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的专用章。要想转让捷达车,必须交纳500元的罚款,盖章后才能过户。李女士同时被告知,这个章应该在购车时由经销商带领客户到工商部门加盖,费用由经销商出。

  北京运通博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则表示,去年他们卖出去的一批车都是只盖了4个章,他们曾经逐一通知购车客户,由公司带领前去加盖此章,但当时李女士的电话一直打不通,现在公司已经不再办理此项业务了。李女士说,购车时自己曾给经销商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家庭电话、公司电话、手机等等,但却从来没有接到过经销商的电话。

  9日下午,运通博恩负责售后服务的赵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500元钱公司不会出,并指出只要不过户,少这个章不影响捷达车的任何使用。至于当初售车时为何没有领客户前去加盖此章,赵先生表示不清楚。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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