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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为何收取“燃油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 09:48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海南省是全国率先实行“燃油附加费”的地区,自从1994年1月1日改革以来成果显著。昨天,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自豪地说:“现在海南全省没有一个收费站,从海口到三亚一脚油门踩到底。从外地来的司机都爽得不得了。”

  尽管由于全国政策尚未出台、征收单位仍未转移到税务局等原因,海南目前所实行的制度仍然被称作“燃油附加费”而非“燃油税”,但海南所提供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陈先生昨天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海南目前“燃油费”的征收方法:对于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月300元。对于占车辆大多数的汽油车,则实行每吨1500元收取“燃油费”,不计标号。按照密度换算,约合每升1.15元。这笔费用各加油站预付,再在加油时向车主收取。

  海南省“燃油费”的收取办法在实践中经历过变革:1994年改革伊始,按照油费60%收取“燃油费”。但是由于油价波动太大,这一做法在操作中遇到很多困难。1996年才改为“每吨1500元”的政策,与油费的比例比60%大大降低。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是否会继续修正这一收费标准,陈先生称目前尚不能预测。

  -改收“燃油费”后,私车主最受益

  据介绍,海南省实行“燃油费”改革之后,收益最大的是平时跑车不多的私车车主,而出租车及其他运营车的缴费却大大增加。“燃油费”改革给海南省带来的收益也相当可观,改革前养路费等四种费用海南全省一年收入2.2亿元,改革后的1994年当年燃油附加费就收了4.5亿元,之后逐年递增,去年达到了7.5亿元。这笔收入为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不管怎样,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若真用燃油税来替代纷繁的收费项目,那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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