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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批文做诱饵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 13:38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2003年9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受案室接到江苏省苏州新区新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吴先生举报:其所在的公司被北京葡之京投资有限公司以售车为名骗走了近600万人民币。经经侦民警一番了解,原来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3年8月北京葡之京投资有限公司与他们谈了一单大宗汽车的销售业务。对方称他们公司现有50辆桑塔纳“时代骄子”轿车,可以以低于市场价3万元的优惠价格向新裕公司出售,对方同时还向他们出示了国家储备局批给葡之京公司的“国储计字2003第(87)号”文件。

  看到价格如此优惠,对方手中又握有“王牌”,2003年8月21日,双方在北京签订了总价59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葡之京公司以每辆11.8万元的价格,出售50辆桑塔纳“时代骄子”轿车给新裕公司,在收到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给新裕公司。合同签订后新裕公司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款。收到货款后,葡之京公司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借以各种原因一拖再拖,就是不予提供约定货物。过了一段时间,新裕公司感觉不对,便与国家储备局联系,国家储备局称:“并不存在葡之京公司所称的批文。”于是,特来经侦处报案,要求查处。

  接到报案后,经侦处一大队宋伟探组快查快办,迅速制定出侦破方案,仅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取得了事主及中间人的询问材料,同时到国家储备局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取得了国家储备局否认出具过关于此合同提及的相关批文的客观证据,并初步认定葡之京公司利用虚假文件签订合同的非法手段诈骗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为有效追缴赃款,追查赃物,避免涉案人员潜逃,经侦民警对葡之京公司法人代表蒋邯、公司副总经理田桥依法进行传唤。

  当日22时,侦查人员巧妙地将涉案犯罪嫌疑人蒋邯、田桥抓获并依法扣押涉案奥迪A6高级轿车一辆,并马上进行突审,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讯,二人供述了骗车的基本犯罪事实。

  (刘新雷、曲军)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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