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先生花了468万元买了一辆世界顶级的宾利轿车,却发现车的质量和厂商的态度并不尽如人意,于是他向二中院递交诉状要求退车并索赔。近日,二中院受理了郭先生状告北京宾利集团有限公司、宾利汽车公司产品责任纠纷的一审案件。
47岁的郭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去年8月他在北京宾利集团有限公司花468万元买了一辆英国宾利汽车公司生产的宾利汽车。今年3月3日,该车行驶到4089公里时,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转向右拉杆脱落,汽车行驶方向失去控制。当天,宾利汽车维修站的维修人员将脱落的转向拉杆重新装合。为了确认故障性质,郭先生聘请了专家对该车出现的上述情况进行了技术分析。后来,郭先生曾向第一被告北京宾利集团公司提出要求,消除该车隐患,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上述问题。第一被告当时承诺向第二被告英国宾利汽车公司反映。然而几经交涉,第二被告对郭先生的要求未予任何理睬,仅仅发来一份表示歉意的书面函件。
郭先生于是起诉到二中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车并返还购车款;赔偿自己为购车所支付的相关费用482191.97元并承担此案的诉讼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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