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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放宽准入条件 加速汽车大卖场的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 16:20  粤港信息日报

  最新近的汽车产业政策《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意见征询稿)中,关于品牌销售方面,规定进口车与国产车不能同场经营,要求将来销售只能专营品牌,不能混合品牌。业内人士对此多有微言,纷纷表示国家应放宽准入条件,加速汽车大卖场的发展。

  中国汽车工业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中国汽车产业政策只保护几大汽车制造商利益。中国汽车销售渠道由汽车制造商决定,而在国外则是分开做的。欧洲汽车否认专卖店销售模式,可以做品牌销售,共同经营多个品牌。或者,厂家只要求整车销售和零部件供应,不一定要求维修,即中国现时的3S专卖店或大卖场经营模式。像联合品牌就是由克莱斯勒三菱北京吉普组合起来的品牌。中国汽车销售原来是计划经济,后来采用国家代理制,来取代物资制。目前,北京亚运村是多个品牌经营,上海也要建汽车超市,全国各地的汽车市场都是多个品牌经营组合而成。4S专卖店是汽车生产厂家强加给经销商的销售条件。

  晶都汽车城执行董事邓贵烽分析,3S、4S专卖店,汽车厂家必然让经销商高要求、高标准进行建设,前期资金投入动辄就成百上千万,如此庞大资金投入,必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且短期内难以实现投资回报。大卖场销售方式将更适合中国消费者需求与经济能力。日前,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后,如果大量的民营企业进入汽车制造业或流通行业,有可能汽车流通销售走向大卖场经营。例如,摩托车经营就是从专卖店转变为大卖场。当汽车生产或销售利润降到最低,大卖场经营就有这种可能性。凭目前的国内情况,世界大汽车企业在中国经营汽车是不可能走大卖场。要想汽车进入大卖场,只有更多的民企进入汽车业才有可能。(记者赖瑛)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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