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限行临近 黄标车限行车主关注4大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11:11  中国青年报

  离9月1日“黄标车”限行期限越来越近了,刘先生还没有为手头这辆1995年产的本田雅阁车找到合适的出路:改造费用过高,贱卖亏损太大。其实,和刘先生同样处于两难境地的还有不少车主。7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出通告:自2003年9月1日起,8时至19时,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禁止在二环以内三条主要东西向交通干道通行,从11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到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此举目的在于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

  据了解,这次受到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约30万辆,由于它们领取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俗称“黄标车”。通告一出,即在黄标车主中引起了相当大的震荡,他们议论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焦点之一:措施出台前应该听证,还要依法行政

  引起黄标车主们普遍不满的是,这种措施说出来就出来了,而利益受到直接影响的车主们事先竟然毫不知情。刘先生的质疑是:“这次黄标车限行涉及30万辆车,事关数十万人的利益,事前有没有搞过听证,是否应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

  还有人认为,从通知到执行只有仅仅一个来月的时间,可以说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这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也是漠视老百姓利益的表现。”

  一位车主在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政府制定政策应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老百姓的利益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这样盲目的发布政策是对老百姓不负责。按北京市的规定,一部汽车使用寿命私家车为10 20年,我们在1995年买的汽车,符合当时的所有法规。为什么要让旧车实行新标准,符合法律吗?国际上有惯例吗?我知道,汽车发达国家旧车老爷车不少。”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2000年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中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车型、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采取限行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也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且行之有效的办法。

  焦点之二:应在较宽松的时间内逐步淘汰

  这次规定从出台到实施,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19座以下凡是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都在限行之内,这让很多车主感到“措手不及”。有人责问:“为何对30万辆车一刀切?一刀切的科学依据是什么?是根据检测报告,还是不问青红皂白,仅为了执行方便?不管这些车是廉价卖掉还是改装,一个月的时间肯定不够,为什么不能多给我们一点喘息的机会?”

  不少车主认为,许多车还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就要遭受改装、贱卖和限行的命运,这种一刀切,不是问题的解决办法,“正确的方法是让黄标车依法逐渐淘汰。治理首都的空气要有具体的方案和相应的措施,不可以盲目的一概而论,不管是白是黑一律封杀。”

  也有人表示疑惑:19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污染更严重,为什么却不在限行的范围之内?

  对此有关部门做了说明:由于近几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陆续对货运车辆采取了限行措施,这次对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采取的限行措施是对原有限行措施的补充。

  由于19座以上载客汽车多为公共汽车和单位班车,载客量大,人均排放量较小,再加上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和集体出行是控制机动车排放的有效措施之一,这次暂不对19座以上载客汽车限行。由于19座以上载客汽车是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车型,今后北京市将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采取限行措施。

  环保部门建议,如果您的车辆使用时间过长,车况较差,存在着环保和安全的隐患,那么建议您有条件时尽早将车辆淘汰更换。如果您的车辆仅能达到“黄色环保标志”的标准,目前又不准备更新车辆,那么建议您调整出行时间,在允许的时间和范围内出行,或选择其他的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如果您的车辆行驶里程少车况好,您可以通过治理改造,使自己的车辆尾气排放达到领取“绿色环保标志”的标准。但对于车况不好的车辆,如果选择治理改造的办法可能不会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仅不能换取“绿标”,而且可能影响汽车动力,造成经济损失。

  焦点之三:车主的损失谁来承担?

  在采访中,好几位车主都向笔者感叹:老百姓买辆车不容易,政策的改变,不能只把负担加在百姓头上。“按国际惯例能使用10 20年的汽车,6 7年就被新的政策所淘汰,沦为二手车,当时花十五六万买的汽车,而今三万元卖出。对于我们来说,这可是巨大的损失。”“汽车改造环保达标的费用,该不该都由车主买单?当初车主买车时环保部门还没有类似的规定,现在车辆没到使用寿命,加装环保组件,动辄三四千,多则数万元,有的进口车还没地方装,黄标车原有的可利用资源大大降低,环保部门是否也该承担因为规划不合理、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并分担部分改造成本?”“支持环保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如果政府部门对形势估计不足而造成老百姓的经济损失(我们的车并没有到报废期限,公里数跑得也不多),政府应考虑请相关部门给予经济补偿,老百姓挣钱也不容易,家住二环内的这车就有可能开不了了,大损失呀。”

  还有车主援引国外的做法,认为政府和厂家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美国对出厂的车规定有10万英里的排放保证期。如果在排放保证期内,出现大批量的排放不合格,那么政府会命令汽车制造厂召回,而不是找用户进行改造。生产过黄标车的厂家,有没有责任帮助政府和市民改造旧车?”

  焦点之四:黄标车是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吗?

  北京的大气污染主要是什么?一位车主说:“我几乎每天都看大气污染公报,根据每天的公报,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而与“尾气”有关的指标均达到一级、二级标准。很显然,黄标车不是罪魁祸首。”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汽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之一,其中排放的氮氧化物占环境浓度的73.5%,使北京市面临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潜在危险。而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5-10辆符合欧I标准车的排放量,这些车的数量虽然只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数的15%,但排放量却占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0%,因此十分有必要对这些车辆采取限行措施。(李斌)

(编辑:李颜伟)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车友新闻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