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交警提醒驾驶员驾车避开3个“危险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8:52  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8月23日专电(周润健杨毅)天津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7月,全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次数、死亡和受伤人数、直接损失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交管部门经过对交通事故发生时段的研究,发现每天中午、黄昏和凌晨至少有3个交通事故“危险时段”值得驾驶员警惕。

  第一个危险时段是中午11时至13时。大部分驾驶员经过上午的劳累,在11时至13时段大脑神经已出现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特别是在午餐后,体内大量血液作用于胃肠等消化器官,脑部供血相对减少,因此会出现短暂的困倦感和注意力分散。此时,最好不要急于加班开疲劳车,最好小憩20分钟左右,补充体力。

  第二个危险时段是黄昏17时至19时。统计资料显示,每天17时至19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事故发生总数的25%。这是因为在黄昏时段光线变暗,驾驶员很容易出现视觉障碍,在突发意外时很容易导致判断失误。另外,此时段正值出行高峰,人车流量很大,驾驶员经过一天工作会出现眼干、头晕目眩、耳鸣、打呵欠等疲倦症状,因此很容易造成事故多发。

  第三个危险时段是凌晨1时至3时。此时万物处于“休眠状态”,使驾驶员容易产生道路“空旷”的感觉,易超速驾驶,结果常有长途驾驶员把车撞到路边的树上、建筑物上还浑然不觉。此外,这段时间人的生理节律处于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手足血管神经僵硬麻痹的状态,如果极度疲劳,心脏功能不好的人还容易诱发心脏骤停、心肌梗死和脑血栓等。

(编辑:赵广喜)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车友新闻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