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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开业条件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18:52  

  2003-5-28

  广州市政府近日正式颁布《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5日正式实施。新颁布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就停车场的总体和专项规划、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许可、收费定价形式、经营服务规范、车辆停放者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机场、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商场、娱乐场所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的收费方法和具体的收费标准将在3个月以内公布。据透露,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办电话等。残疾人专用车应按规定减收或免收。

  《办法》明确指出,广州市交委为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

  在颁布《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同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还公布了《广州市停车场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对各类停车场的规模、场地、基础设施、资金储备等技术经济条件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除了一些基本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人员以外,还要求经营方具备承担所保管车辆损坏或丢失的赔偿能力;室内、室外停车场应有1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临时和路边停车场应有5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此外,经营汽车停车场必须符合广州市交通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停放车位在30个以上的必须安装使用或兼容全市普遍使用的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结算系统,具备与全市交通诱导系统接口的条件。

  目前广州市共有汽车约50万辆,而停车泊位仅有约28万个,按国际流行的每辆车匹配1.4个泊位计,汽车泊位总需求量达70万个,绝对缺口数为42万个,相对缺口数达60%;按每辆车配1个车位计,绝对缺口达22万个,相对缺口数达40%。而且,汽车进入家庭的进程正逐步加快,每天大约有300多辆新车上牌投入使用,高峰时甚至达到500辆,停车场动态需求也在迅猛增长之中。

  广州市交委目前已经制定了调查实施方案,对全市的停车位的分布情况、供应结构和供应总量进行普查,将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增加供应量。同时,也尽量利用现有资源,如在路边和地下车库增加机械设备,建设立体型的停车场。广州市一期规划的1022个泊位已经于5月13日拍卖成功,将在3个月内投入使用。此外,广州市还打算通过信息化改造,建设停车引导系统,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广州的初步目标是在未来三年内,将停车泊位总量增加一倍达56万个。而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只占少部分。

  广州市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停车场市场,以增加泊位供应。除了28万的经营性泊位以外,广州市还有很多企业自用的停车泊位,广州市鼓励这些泊位进入市场。只要企业提出申请,市交委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据透露,广州市交委正在研究,在行业管理费方面(如交通运输管理费)给予民资一定的优惠。此外,广州市还将对建设在一些商业区和居民集中区的停车场,在用地政策方面予以优惠。广卫路附近一个大型停车场已经纳入了规划。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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