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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管理办法》预计下半年出台 承担5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 09:49  国际金融报

  凌风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央行正在制定《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并修订《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有望在近期出台。

  据报道,负责《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起草的央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目前已并入银监会,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办法的出台也将成为今年银监会的“重头戏”之一。

  有关负责人透露,《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出台。该人士分析,办法在五六月份出台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程序上的问题。虽然最终的实施办法中涉及的内容目前还很难断定,但通过去年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汽车信贷未来格局的基本思路可略见一斑。在征求意见稿中,车贷不再是银行的专有业务,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开办,而且对内外资机构的“申请门槛”是一致的。非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基本上都要具备“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连续3年盈利”、“汽车金融机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等条件。

  现在最让汽车厂商关注的还有两大问题:一是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明确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二是汽车金融机构能享受的车贷费率优惠幅度到底有多大。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上述两个问题正在研究中,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一些银行推出的“最低首付10%,最长8年的还款期限”并不在《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

  《管理办法》5大任务

  凌风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负责人称,目前中国建立专业汽车信贷机构市场条件已基本成熟。专业汽车信贷机构在中国是一类新的金融机构,是专门办理特定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目前已有众多国外汽车厂商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过接触,表达希望早日设立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强烈愿望,并已开始为开办业务着手准备工作。同时境内外非汽车行业的投资人也已形成一股希望进入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热潮。

  他表示,目前,中国正在继续进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将在履行了法定的立法程序后尽早公布实施,为中国专业汽车信贷机构发展铺下发展的基石。

  据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信贷领域存在很多问题,法规不健全,缺乏个人征信系统、消费者贷款购车意识还在形成中,从而影响着汽车信贷机构的健康运行。为促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当前将在五个方面加强对汽车信贷的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必要的法规,二是设立审慎标准,防止市场准入风险,三是解决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四是建立完善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系统,五是建立和完善风险化解和市场退出机制。

  据了解,中国汽车信贷发展迅速,2003年一季度在去年1100多亿元汽车贷款余额基础上增加了20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多增1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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