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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公路“杀手” 车辆超载超限为何成不治顽症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 10:44  经济日报

  货运车辆超载运输造成的破坏与损失触目惊心,有关部门不断强调严加管理,但就是屡治不愈,成为公路运输的一种癌症。3年前本周刊创刊,就发表了重点报道:《围剿公路杀手》,曾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然而,时至今日超载状况未见根本性好转,有些地方还愈演愈烈。

  车辆超载运输,本来是指运输车辆所载货物,超过车辆出厂标明的最大允许量。一些改装车厂,为迎合营运者的要求,将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如加装钢板弹簧片数,加高货厢栏板,更换轮胎和大马力发动机等,提高车辆运载能力,从中牟取暴利。为了与这些改装厂争夺用户,一些整车制造厂,也干脆干起“大吨小标”的营生。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与同济大学,曾于2001年对上海市20条公路干线进行调查,载重2.5吨的各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比例高达30%到85%,而此前3年的比例为20%到45%。这些超载车最大装载率都在300%以上,最高达760%,即1辆额定载重2吨的货车,实际运载量达到15吨。不久前在湖南宁乡查处的1辆5吨车,测出载重量为35吨。今年3月14日,在江苏宜兴大港查获1辆核载10吨的货车,车货总重竟达86.9吨,匪夷所思。人们说,如此超载,就是用钢板铺设的路面,也要沉陷、断裂。

  公安部交管部门的统计表明,2002年全国处理机动车违章装载达4297万车次,占机动车违章总次数的22.57%,比2001年增长了5.92%,而且这是同期其他四种主要违章形态大幅下降情况下的数据。据有关部门在一些重点超载地区调查发现,运输车辆几乎100%超载,超载程度一般都在一倍以上,有的达到5至6倍。

  有关专家介绍,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而且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投资19亿元建成的京石高速公路,由于超载车辆碾压,路面早已出现龟裂、坑槽、沉陷、翻浆、车辙、桥梁铺装破碎、板体断裂等病害,每年都要投入5000万元维修。2002年仅前3个季度,干线公路损坏1930公里、危桥48座,损坏路面18864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9亿元。有关专家计算超载者每获得1000元,相应国家就损失6000元,还不算超载造成国家大量应收税费的流失。

  超载还大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由于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据了解,110国道河北段,1998年交通事故中56%是超载引起的。107国道广东杜步岭段,5年中发生交通事故900起,其中半数以上是超载所致。2002年,安徽省因超载造成的死亡人数比上年增长10.1%。同时超载对公路造成破坏,使车辆行驶速度受到影响,一些超载车辆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时速爬行,大大影响了公路运输能力的发挥,降低了车辆运输效率。

  对货运车辆超载的发生和泛滥,人们总结了很多原因,比如运力增长太快,运价过低,乱收费等等,当然也有道理,特别是对乱收费的治理,有关部门不能再光说不练了,应当拿出切实的办法,给营运者减轻负担。但我认为造成今天积重难返的局面,首先在于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以至养虎遗患。

  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在一汽、二汽采访时,对非法改装他们的产品牟取暴利,并大量挤占他们的市场的行为,反应十分强烈。企业和我们都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都石沉大海。初始阶段,有关管理部门对超载现象的置若罔闻,使违规者大获其利,奉公守法者吃亏,于是正规厂家也干起了大吨小标的营生,各种所谓“××王”的车型,便因此应运而生,终于酿成了今日的局面。这些正规厂家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企业信誉好,他们参与进来,不仅使超载向规模化、规格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合法化的感觉,更加堂而皇之,因此对社会的危害也就特别严重。

  此外,把超载归结为运力大于运量,运价过低,营运者不得不超载,对超载者表示同情,姑息养奸,对超载治理不力。运价低造成超载,超载又进一步使运价降低,这似乎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游戏,其实殊不知超载正是造成运力增加、运量减少最重要的原因。想想看车辆超载3倍,岂不就是使运力增加了3倍,或者运量减少了75%?其他还有什么途径会使运力如此直接、迅猛增长?还有人提出要治理超载,首先要火车和航运提高运价。真可谓自己害病,让别人吃药,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吗?

  退一步说,现在运输车辆确实增加过多,说明货运仍然是个有利可图的领域,否则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呢?应该让营运者明白,现在运输业已不再如过去那样是暴利行业,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心。一个行业平均利润太低,就应该有人自动退出,以求新的供需平衡。

  这些年治理超载,之所以效果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以罚代管,一些超载肇事者干脆备好罚金,以求顺利过关,合法超载。其实治理超载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吊销驾照和营运执照,谁还敢以身试法,富余的运力不是也可以减下来吗?

  从根本上讲,超载与公路收费的大锅饭有关。不管你拉多重货物,都是一样收费,也不管你跑远跑近,甚至不跑,养路费一样照交。谁不想多拉超载,用最低的成本,挣最多的钱?因此即使运力运量平衡,运价也不低,也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的事,只要超载所付的处罚成本低于超载获得的利益,超载的现象就不会绝迹。这就叫经济规律。我们切盼全国人大通过的燃油法早日实施。

  作者:程远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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