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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 法院受理将择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 10:25  新闻晚报

  “日本丰田吉利告上法庭了。”从上月底开始,这条颇带点爆炸性的消息就开始在人群中流传。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奋起反击,同时发表了言辞激烈的声明,称“对于恶意侵犯吉利名誉权的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一时间,这起中国入世后汽车领域的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迷雾重重。

  吉利否认侵权丰田公司起诉吉利的第一个内容是:商标与丰田的商标相似。对此,吉利集团有关人士不以为然,记者对比了两个商标,两者外面都是一个椭圆型的圈,里面也都有一条弧线。可是弧线的位置却大不相同,而且弧线上的图案,吉利是个“M”,丰田是个“O”。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李顺德教授表示,“判断商标侵权一般有两个标准,一是看两个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领域;另一个是看两个商标的使用是否会给相关领域的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导。虽然丰田和吉利的注册标志都具有椭圆外形和一条弧线,但内部图形还是有所不同,而且不能单纯根据“相似”就判断侵权。

  丰田起诉吉利的第二个内容:吉利没有使用丰田发动机却宣传使用了。吉利公司辩称,吉利使用的发动机为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T OYA- TA8 A - FE发动机,是以日本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在中日双方的技术合作下,面向中国市场开发的新品。

  李书福汽车都有点像

  采访吉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李书福时,他对丰田的诉由“感到很惊奇”,“美日汽车自生产以来一直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到目前为止,吉利已经采购了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累计达4亿元人民币。”

  对于日本媒体指责吉利仿冒了其他车的车型,吉利集团CEO徐刚说,吉利起步的时候,确实有一些模仿行为。但起步阶段后,已经有了自己的设计团队,推出的新车全部是自行设计的。李书福也认为,汽车都是四个轱辘一个方向盘,肯定有点像。“如果大家都因此而畏首畏尾,那么世界上就只有发明第一辆汽车的人可以制造汽车了。”

  据了解,吉利使用现在的车标已经6年了,而且1996年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吉利使用天津丰田的发动机也已经6年,而且一直称自己使用的是丰田发动机。那么,为什么日本丰田一直拖到今天才起诉呢?

  丰田吉利渊源深厚

  丰田与吉利可谓渊源深厚。吉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李书福说起这段历史有点动情,据他介绍,当年,“天津丰田”刚成立,因为没有自己的汽车生产线,又没有大的发动机定单,眼看难以维持,不能正常开工生产。这个时候,吉利集团的大批量订单,使得这个濒临停产的发动机厂度过了难关。

  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告诉记者:“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很多外国企业研究中国。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今后会面临很多问题。”

  据他透露,2002年美国商标专利局专门制定了一个计划,用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动整个美国的经济及美国在全球的经济战略,已经对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日本今年2月23日专门在政府内阁里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保护部”,并在中国设立了北京调查处。

  在日前闭幕的“两会”上,李书福已经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尽快设立“中国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委员会″的提案,“由总理牵头,法院、知识产权局、工商局、中国各大企业首脑组合成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委员会,以便和外国政府和企业抗衡”。

  目前此案已由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但开庭时间尚未公布,本报仍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记者任荣昆)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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