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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呈爆发式增长 汽车消费呼唤三大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 10:58  国际金融报

  记者王礼发自北京

  自2002中国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之后,汽车市场的激情已被点燃,但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2002年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受理汽车投诉案件为3939件,为历年最多,北京汽车投诉也较2001年成倍增长。更换、退货、维修、零配件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如果汽车消费仍得不到法律上的更多保障,那么中国积攒许久的车市激情很可能被无情地熄灭,走过“汽车元年”的中国汽车市场将再次面临考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消费政策》、《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大汽车业消费政策都计划于今年颁布。三政策具体何时颁布、以什么方式颁布、法规细节能否契合消费者愿望将决定来自市场一线的热情能否被再次点燃。

  法规杠杆撬动市场潜力

  “统计显示,去年中国汽车企业生产汽车300万辆,轿车达到了160万辆,促成了史无前例的汽车消费高峰。但这样的高峰能否继续,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法规杠杆能否顺利撬动市场的潜力”,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杨学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于三大法规与百姓购车效果息息相关,因此市场反应始终处在变数之中。

  为鼓励中国汽车消费,使汽车消费者有法可依的《汽车消费政策》计划于今年推出,该法规涉及了目前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汽车收费等敏感问题。首次明确提出了在汽车购置、使用及保养环节上,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非正常的附加费用。

  广州本田副总经理曾庆洪代表在“两会”期间表示,汽车工业对于拉动内需、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但是,当前一些地方保护、交通管理落后、停车费高、乱收费等,使汽车的预期使用费用不明朗,一些消费者买得起车用不起车,阻碍了汽车进入家庭和汽车工业的发展。

  三大法规年内出台

  备受关注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在2002年10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征集意见。但正式实施的时间,国家质监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涉及面广,因此法规制定过程需要征得方方面面的意见,“具体颁布时间仍然无法透露”。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外的召回制度列入《汽车安全法》,并形成相关的配套法规。而中国即将颁布的召回制度还只是属于强制检验标准,可以考虑上升到法规层面。同时,国外召回制度涉及到安全和环保两个方面,对汽车的安全和排放进行要求,而《召回》草案则没有对环保方面有相关规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姚杰的看法与贾不谋而合,“召回制度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的认证制度基础上,但中国缺乏独立的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更由于缺乏《车辆法》、《车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支撑,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实施时将会有一系列‘瓶颈’制约,所以汽车行业的法制建设必须加快。”

  而另一个与汽车消费者联系得更为紧密的法规———《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也将于年内出台,这也是今年多部汽车消费法规中的重头戏。

  “在目前汽车市场进入高峰的状况下,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是大势所趋”,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韩华胜表示,“目前,不少企业已制定了自己的‘三包’办法,但其‘三包’重点集中在包修上,几乎没有包退、包换的内容。”

  “三包和召回两个规定相辅相成,一个解决系统缺陷,一个则解决偶然性缺陷”,国家质监总局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表示,“但两个法律的侧重点不同,召回侧重对缺陷的消除,它的责任是行政责任。它更强调有关的经营者消费缺陷,避免伤害,不是以罚没为主要目的;三包则主要解决由于车的早期失效或者偶然事件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它的责任是民事责任。”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汽车市场处于初级阶段,达到成熟的市场要有一个过程,所以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把汽车企业做好做大之后再谈消费者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博士说,“这个观点的确道出了汽车行业发展和规范这对天生的矛盾,但它实际上把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利益对立起来,这是错误的,两者应该相辅相成,边规范,边发展,这才不会动摇市场基层的热情———这一行业最根本的基石。”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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