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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速公路收费分类方式将与国际接轨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6月25日 09:4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4日电(徐清扬钟洁)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对外宣布,广东省物价局已正式对外宣布,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佛(山)高速公路、佛(山)开(平)高速公路将由现行的按车辆吨(座)位分类收费,改为按国际通行的做法,即按车头高度和车辆轮轴数分类收费。

  据介绍,新的收费办法只对车型分类标准和收费系数进行调整,广佛、佛开两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基本收费标准仍维持原来标准不变,即广佛高速公路标准车每公里0·6元,佛开高速公路标准车每公里0·45元。新收费方式实行后,由于受车型分类标准和收费系数调整的影响,部分车辆的收费标准将受影响。原来属于一类车的四轮小货车、面包车,调整后变成了二类车,收费标准将有所提高;原来属于四类车的普通大型客车、部分中型货车,调整后变成了三类车,收费标准将有所下降;调整前与调整后车型仍属于三类车或四类车的,因收费系数略有下调,收费标准也有所下降。但从总体来看,车型分类标准和收费系数调整后,广佛、佛开高速公路不同车型的车辆通行费有升有降,收费总水平大体持平。

  据悉,广东省其它高速公路也将逐步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车辆分类标准和收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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