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规定,在道路交叉路口,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进路口的车让路口内的车先行,而为什么交叉路口堵车严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呢?
有的驾驶者认为干线上行驶是绝对优先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认为支线上的车只有让我的义务,没有我让支线车的道理,逐渐养成处处争先、“当仁不让”的倾向。于是,一些驾驶员不愿在干线路口减速行驶,甚至将路口当成路段对待,视支路车辆若无物,争道抢 行。
机动车辆在行经路口为什么必须先行减速?为什么不许在行经路口时超车?为什么必须让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这是因为在交叉路口处,来自各方的车辆不但面临和处理、对待“横断交通”问题。来自前面的车辆,不但面临着左、右方向的直行横断交通,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对面路口左转弯车辆形成的横断交通,并且还面临着机动车和行人构成的横断交通。不同方向、路线和交通方式构成的横断交通由于其体积的大小和速度的快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并且,每辆驶进路口内的机动车都面临着十多处潜在的“碰撞点”。在这种情况下,要确保安全通过交叉路口,首先必须降低车速,只有降低了车速才有时间观察判断路口情况,在看清路况后再按规定决定行驶。否则,在速度较高情况下贸然闯入,一旦遇上横断交通的阻碍,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里再提醒一句,“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这项规定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种先行权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千万不要忘了“在保证交通安全前提下”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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