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开始,办理“新证”不用介绍信,五环以外过境只需登记
本报讯(通讯员杨国平记者肖雯慧)交管部门昨天透露,从1月20日开始,本市简化外省市车辆进京手续,取消原来的“进京通行证”,一律改为“北京市区通行证”。不进入五环内的过境车辆只进行登记,不再办理通行证。
据悉,为更好地推动省市间的交流与合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1月20日开始,取消外省市车辆凭介绍信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做法,对临时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地区的外省市车辆改为凭“四证”(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对不进入五环内的过境车辆只登记驾驶证、行驶证,不再办理“通行证”。鉴于目前五环路还未全线通车,外埠车辆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的区域为四环路(含)以内地区。
对外省市驻京机构长期在京使用的车辆,凭单位代码证复印件(私人车辆凭车主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和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驻京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宣传科登记备案后到交管局办证处办理年度“通行证”(半年一换),并建立车辆和办证档案。
另据了解,交管局办证窗口从今年起对外埠车辆备案手续实行微机管理,与各支队宣传科备案的车辆进行联网,各支(大)队宣传科对车辆要按规定备案,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进行登记备案。首都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外埠车辆进京所需手续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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