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简称福耀长春公司)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耀集团)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工厂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占地面积178亩。
主要业务:汽车玻璃系列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福耀长春公司动工于2000年9月,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程已进入扫尾工作,并定于2001年10月15日正式投产。
福耀长春公司的投产,有力支持了东北,特别是长春汽车工业的发展,从而提高了客户服务质量,这是福耀集团实施以名优规范行业品牌及市场秩序的战略之一。
福耀集团组建于1987年,91年发行股票,93年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号60660,在汽车玻璃行业占龙头地位,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一汽奥迪、红旗、捷达、上海通用、桑塔纳等80多家汽车厂均选用福耀汽车玻璃作为配套产品,与此同时集团还大量向发达国家出口,2000年度外汇超过5000万美元,并荣获美国福特汽车公司2000年度全球最佳供应商金项奖。
管理上的持续改善与创新永不停步表现在:95年10月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98年5月通过QS9000质量体系认证,2000年9月通过VDA6.1质量体系认证,2001年3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福耀集团所有产品均获得美国DOT、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43、澳大利亚SAA和中国GB9656标准的安全认证证书,并在99年年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光荣称号。
福耀集团以上的优势,福耀长春公司同样共享,这为公司的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利用福耀集团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大胆地进行投资改革,实现主设备的自制化,工艺要求的科学性与先进性都作了较大的创新,其重大意义是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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