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耿彩琴 通讯员 王孟昭 李春涛) 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截止到3月31日,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征期结束,全市共有40.54万辆私人机动车缴纳了车船税,比去年多出8.85万辆,入库税款总额为7058.4万元,比去年增收1633.6万元。
据市地税局介绍,今年税款大幅度增长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随着家庭轿车市场的逐步扩大,私人机动车数量增加。二是市地税局从方便纳税人入手,在农行和其他部分代征点
采用了新的征收系统,全市农行联网,纳税人可以不分区域缴纳税款,此次农行共代征私人车船税2316.6万元,占征期总收入的32.8%。同时,从今年开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办公,实行机动车年检先验税,加强了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征管力度,有效地减少了逃税现象。
据悉,今年全市共有7378辆私人机动车补交了以前年度的税款并接受了处罚,补交税款133.3万元,交纳罚款收入161万元,比去年多出101万元,其中最多的海淀区,罚款收入为40万元,而怀柔县的该项收入由去年的150元增长到今年的3.9万元,增长了260倍。
另外,地税部门提醒新购车的私人车主,3月31日征期过后农行将不再负责征收车船税,而全市各地税征收窗口及车辆检测场将继续办理纳税事宜。同时,税务部门对于逾期的纳税者,将视其迟缴天数按每过一季度处50元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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