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或合同;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人:贷款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经会计(审证)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同意抵押、质
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力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行在受理借款申请后有权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建行在贷款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借款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行将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具体意见,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
——借款人在建行指定的保险公司预办抵押物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建行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同时将购车首款支付给经销商。
——经销商在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及收款凭证后,协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缴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将购车发票、各种缴费凭证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直接移交到建行。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其保险单、购车发票等凭证在贷款期间由建行保管。在合同期内,建行有权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督,对保证人的信誉和代偿还能力进行监督,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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