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首 页 | 新闻 | 邮件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导航

车行天下首页 > 购车资讯 > 正文


用车修车最新推荐

车主宝典


用车手册


车辆保险


贷款购车


二手车市场


新车报价
品牌列表


亚市销售排行


贷款购车
费用计算












主编信箱



车辆过了户,其保险是否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4月13日 09:24 人民网

  问:一位朋友从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买车时,她还特意问了一下卖车的人,该车有没有保险,卖车人告诉她保险手续齐全,并把保险单正本和保费收据交给了我的朋友。谁知,没过两天,这位朋友开车外出,不幸将车撞到树上。当她拿着保险单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她,保险合同已经失效了,因此保险公司不能赔付。而我这位朋友看着还有大半年才到期的保险单,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为什么呢?

  答:你说的这种情况,现在有一些朋友也遇到了。这主要是大家对保险合同认识不清楚,对保险条款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条款不了解而造成的。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条款。其中一条规定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问:在这几种情况下为什么要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呢?

  答:我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在机动车辆保险中指的就是保险车辆。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原来的车主签订的,原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险车辆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当他将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后,他对保险车辆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从转卖、转让、赠送行为发生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丧失了,此时保险合同也就随之失效了。为了能够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原车主在转卖等行为发生的同时,应该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经过保险公司对新车主的认真审核,同意批改,并签发批单后,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

  问:如果这位朋友买到车以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赔吗?

  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同样不能赔付。因为不在指定的场所进行车辆买卖交易,且未办理过户手续,其行为属于非法转卖行为。而保险条款中规定了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问:那投保人、被保险人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呢?

  答:投保人要覆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同时还要在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如实向保险人申报。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此外,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而且对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另外,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问:那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答: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条款规定的或保险公司要求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另外,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问:那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了义务,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都将不负责赔偿呢?

  答:对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所属专题:车辆保险
汽车论坛】【汽车聊天】【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C)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