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欣) 记者昨天从深圳保监办获悉,4月1日起我市车辆保险费率将进行重要的结构性调整,除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有所上调以外,车辆损失险等其他车险险种均比以往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这也是深圳作为全国机动车辆保险浮动费率改革试点城市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属于统制费率,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制定。目前深圳市场执行的是高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特别费率政策,整体费率偏高,并由此引发了高手续费和高返还等市场违规行为。同时,各险种的费率与赔付率也出现了不相匹配的问题,如第三者责任险赔付率居高不下,单独投保该险种的比例还在不断扩大;事故率较低的私家车的车辆损失险由于费率较高,投保率有所下降。
此次调整最主要的变化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整体上调30%,全保车辆另有10%的优惠折扣;车辆损失险费率下调20-28%;非营业车辆的乘客座位责任险和驾驶员座位责任险费率下调10%;挡风玻璃单独爆裂险费率下降10%。这次调整将使深圳地区的车险费率结构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申镇:糊弄消费者,明升暗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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