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加入世贸很可能在今 年底或明年初解决,而新的汽车产业政策随将在“入世”后1~2个月公布,因此目前对’94版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修订已显得十分紧迫。
2000年和2001年,国家经贸委委托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做修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前期工作。汽车工业协会两次征求大型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企业的意见。所有企业都认为修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是必要的。为此协会召开了很多与此有关的会议,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国家经贸委在制定“十五”规划和研究WTO对策的很多课题时,也十分重视收集有关修改产业政策好的意见和建议,因此修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工作实质上早已经启动。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是国家对汽车工业进行管理的依据,是汽车工业整体健康、高速发展的根本保证,由于单个企业的利益可能与行业整体利益不完全一致,为了使修订产业政策过程中能更好地统一企业领导和行业专家的思想,首先制订出修订产业政策的原则和思路,只有在不违背下列原则和思路的修改建议,才有可能在修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时被采纳。
1.原产业政策中的一些条款,和中国为加入WTO所签的很多双边协议中承诺的具体条款,矛盾之处必须修改。如国产化政策将被取消。利用外资政策和进口管理政策等将被修改和完善。
2.要与国家加入WTO一直坚持的观念、观点、原则和立场保持一致。如整车企业外资股份不超过50%等。
3.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保持一致。
4.适当增添过去产业政策不够完善的内容。如过去的产品认证条款过于原则和简单等。
5.增加对执行产业政策的监督,以便修订的产业政策能更好的执行。
6.产业政策修改后,应能使国内、国外均感到比较满意。
7.针对在加入WTO后,中国汽车工业所面临的冲击,制定有效的对策,确保中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
8.为汽车工业今后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能够较大批量出口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9.充分照顾大企业,特别是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的骨干企业今后健康发展的原则。
10.由于汽车消费政策出台困难,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修订时,增加了有关服务贸易和汽车消费的内容。
11.增加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12.删去一些已经过时的条款和政府放弃的一些职能。如国家审批汽车工业建设及该项目和管理轿车价格等。
13.删去一些汽车工业已实现的内容和目标。如国家债务资本化和2000年的产业目标等。
14.考虑到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所造成的变动因素。
15.与国家制定汽车工业的“十五”规划保持一致。
16.充分考虑到修订的产业政策条款,国家各有关部委能够接受的原则。
17.充分考虑到政策的可操作性,避免口号性的条款。
18.适当借鉴国外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内容。
19.强化市场经济观念,尽量减少对企业经营的约束。
20.警惕行业本位主义,不得对国民经济的其他行业或部门有不利的影响。
21.属于国内共性的问题,如技术创新机制差等,不是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范的内容。
22.企业的行为,如果对汽车行业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就是产业政策应规范的内容。
23.如果没有国外仍在执行的先例,也不是国内现行政策,原则不考虑企业提出的减免税要求。
24.由于国家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产业政策中增加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章(具体内容由协会确定)。其职能应增加反倾销、产品认证审核、对产业政策执行的监督等。
25.增加名词解释,以便大家能正确理解产业政策,和减小被钻空子的可能性(在专家会上讨论必须解释的名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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