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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主热衷"卖身"接广告 管理尚存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5日 08:00  南方日报

  东莞茶山一名从事模具工作的牛先生,最近刚刚购买了一辆日系品牌的新车,为了图省事,牛先生将上牌事宜委托车行代办,没想到,上好牌后,牛先生发现车尾的车牌部位有一个额外金属框架,上面打了车行的名称和服务电话,牛先生觉得非常生气,车行在没有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就这样利用他的车做广告。虽然车行声称这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让他们遇到突发情况可以随时打电话给车行,目前也愿意帮牛先生拆掉金属牌,并退还100元制作费用,但是牛先生还是打算向东莞消委会投诉车行这种广告行为。

  一些车行在车身上绘制精美的图案,一来让车主感到美观,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车行的知名度。

  记者从东莞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全国针对私家车车身广告还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东莞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私家车广告出台一些明文规定。到底对于私家车上做广告,是应该加以限制和规范,还是任其自由发展呢?

  私车广告有三种形式

  私家车利用车身做广告被业内人士自嘲为“卖身”。随着养车成本高涨,这部分车主所倡导的“以车养车”的理念受到不少追捧,“卖身”做广告成为风尚。

  形式1:

  车行上牌时候安装广告金属框

  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许多私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而这些外框都是经销商在给消费者上牌时安装的,牌照框上或者显示的是行驶车辆的品牌名称,或者是购车的经销商名称和联系电话。

  比如像前文中安装了金属牌照框的牛先生,他告诉记者,之前把所有上牌事宜都委托给经销商办理,完全是图省事。得知经销商收取了100元的费用,牛先生也并不计较,但是让他不能接受的是,车行在装框前并没有告诉他上面会印上车行的名称和电话。“好好的新车,干嘛要印上广告?我完全没义务帮车行打广告!”

  对此,该车行销售部经理陈先生表示,车牌框只是个外部装饰,虽然说难免有广告嫌疑,但车行安装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方便服务车主,当车主有任何问题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按照金属框上面打的电话与经销店联系,所以很少有车主会较真,车主如果实在不喜欢,也可自行取掉。

  面对车行的说辞,有专家指出,不管车主本人是否自愿,车行的这种行为实际属于一种变相的广告行为,如果说这种行为是没有登记并获得批准的话,是违反了相关广告法规的行为。

  形式2:

  广告公司代理私车广告

  近年来,东莞一些广告公司看准了私家车广告这个市场,纷纷投入到该广告项目当中。

  “广告商有这个需求,他们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广告传播效果更好,而对于私家车主,我们会给他们费用,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件好事。”莞城一家小型广告公司总经理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有些车主知道了这个情况甚至会主动要求给自己的车也贴上广告。

  “我觉得可以接受这种方式。贴个广告而已,也不影响我的用车行车。现在油价那么高,就当是补贴点油费了,只要不是那种贴上去特难看的广告,像什么诊所啊,什么医药啊,都可以。”车主杨先生已经在自己车上贴了近两年的广告了,他表示非常乐意。

  据周先生介绍,他们所接的广告,一般不会是太低档次的广告产品,比如一些诊所、医药品等,而多是一些与相对高档的并且和车主的生活相关的一些产品。比如去年5月到8月,一家新开的保龄球馆想通过他们在私家车上做广告,广告商选取了80辆车,每辆私家车一个月能拿到200元的广告费。车主们都非常高兴,广告商也很满意广告效果。

  也有部分车主表示不太支持这种广告。“车上贴得花花绿绿的,我觉得不太好看,还是干干净净的车身最好。”车主曾先生认为,如果贴的广告面积不小的话,还可能会影响行车的视线,所以他从来没在车上贴过任何性质的广告。

  记者了解到,以前一些女性私家车主粘各种纸贴是为了好看、赶时尚,而现在,更多的车主贴上广告贴,则是为了在轻松的有车生活中,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形式3:

  车主自己贴上广告

  有些企业让单位的员工将自己企业的一些广告贴在车身上,想要最简单地达到宣传效果。也有些员工本身是企业管理者,自己主动将广告贴在车身上,这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私家车广告形式。

  “车子是自己的,我就当贴好看的车贴一样贴广告,这应该算是我个人的行为吧?”车主冯小姐自己经营着一家茶庄,便长期在车身上贴上茶庄的宣传广告,她觉得这完全是自己个人的行为。

  东莞工商部门表示,其实就像冯小姐这种行为也并不属于合法主体的广告者,按说是应该先审批才可以贴的,但是目前,因为种种监管的难题,工商部门要想监管好这些私家车广告,是非常有难度的。

  监管私家车广告执行是难题

  事实上,国内不少地方都曾打算或正在对私家车车身广告进行规范和监管。其依据的大部分为《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私家车广告行为的处置也可以说是有法可依,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监管难题。使这一现象几乎未受太大限制。

  难点1:

  私人行为监管困难

  记者了解到,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对于其管理要涉及工商、交管、市政等多个部门,同时受到《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交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按照规定,户外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工商机关的审批登记,具体包括确认广告发布资格、审核广告内容、进行登记备案等,私家车广告也不例外。但由于私家车广告的性质与传统户外广告存在一些差异,它更多的是一种私人的行为,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很多难点。”东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导致私家车广告监管难的核心问题,是现行法律法规对这种广告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在广告载体、广告经营行为等方面,这种私车广告行为带有太强的个人色彩。

  有些广告公司专门负责联系一些私家车广告业务,他们往往直接联系需要做广告的企业,然后联系愿意贴广告的车主,整个过程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行为。因此,私家车广告发布后,工商机关很难判断其属于经营性还是自设性,在监管中难以从《广告法》等相关法规获得法律支持。

  难点2:

  管理私家车广告牵扯多个职能部门

  “私家车广告的发布主体不是企业、公司等经营性单位,而是车主个人。作为广告载体,私家车行踪不定,工商机关很难判断私家车上的广告是否经过了审批。因此,在私家车广告的前置审批环节上,相关法规的强制性难以实现,只能依靠车主自我把关。”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职能上看,工商机关无权对道路上的违规车辆叫停执法。这样一来,即使私家车发布了违法广告,工商机关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充分掌握证据,追究广告发布主体的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私家车广告设置还属于公安交管及市政市容等职能部门的管辖范围。《交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都对车身广告设置有明确规定,而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权限更大。比如说私家车上的广告设置影响到了交通安全,那么就是交通部门的监管范畴了。

  建议:

  针对具体问题加以具体规范

  “现在私家车广告规模相对比较小,与报纸、电视等媒体相比,广大受众对它的信赖度较低,也很少出现问题,从这个层面来看,它还不足以推动专门法规的出台。”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认为,这种广告形式在我国各地的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地方有关部门可以相互协调配合,根据当地情况出台地方性规定,对它进行管理。

  会通雪佛兰车行市场部经理钟瑞认为,私家车广告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汽车产业不断发展的结果。私家车群体是一种新的市场资源,私家车广告是对这种资源的利用方式之一。政府如何对其加强管理,以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广告商认为,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到私家车广告,情况更加复杂,从目前的管理上讲,有关部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解决,重点对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规范。

  ■链接

  部分地区私车做广告最高罚3万

  目前针对私家车车身广告还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各市、县(区)具体采取的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比如北京,而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户外广告的发布,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个人可以委托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登记。具有合法主体的车辆都可以办理,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

  街头一些贴着广告的私家车,有很多都是为自己公司或者单位发布的形象广告,按照规定,这些都须经过审批才可以发布。私家车做广告必须遵循《广告法》、《交通法》等法规。如果出现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相关部门将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沐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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