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投诉平台是一个公开的平台,其内容来源于消费者的真实反馈,汽车消费者凡是在购买过程中或者售后上遇到各种问题都欢迎来这里吐槽分享,我们也会尽快为您跟进。
本人在2016年8月在北京中进道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JEEP自由光2.4都市版(进口)车1辆。2016年10月因车辆故障,将车托运至“中进道达”,而后其售后人员告知该车在销售我之前,曾经有过销售经历,后因故障退车,就此故障4S店又维修过数次(包括发动机维修、更换左右刹车盘等),销售给本人时以上行为均未进行告知。得知该情况后我与4S店联系,4S店承认其上述行为,但是不同意退车,并在未经我授权的前提下把发动机拆解,其销售经理态度恶劣,并表示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起诉的话就一直拖死这件事。2016年11月,本人以所购车辆非新车,4S店隐瞒维修、保养及销售记录为由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当月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简易程序开庭,无果。而后进入了漫长的一审开庭等待,直到起诉后1年多的时间,2018年2月法院一审开庭,开庭当庭法官面对双方当事人直言他认为4S店将已销售过的故障车,维修后再次进行销售,不构成欺诈。直到今天2018年3月15日,仍然没有等到一审判决的消息。车辆已经实际销售,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交付给购买人,并且购买人已经将车开走,而后又因为故障原因退车,4S店又针对故障进行维修,而不将维修情况告知消费者,以上行为如果不认定为欺诈,那何为欺诈?销售者的利益怎么保障?
以上内容不代表新浪汽车观点
更多汽车资讯,涨知识赢好礼扫描二维码关注(auto_s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