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
· 定义:
酒后驾驶顾名思义,就是在喝酒后驾驶,它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 标准:
自去年6月26日起,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认定开始执行新标准,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据专家估算: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 处罚:
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后,除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车: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再次饮酒驾车
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